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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5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四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5,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722,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40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

2021年7月29日,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2,965,745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7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年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实意见。

3、2017年5月25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年5月3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6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6月16日,授予价格为13.8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年7月21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143名激励对象1,014.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

7、2018年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83元/股。

9、2018年3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018年5月14日,公司完成预留授予31名激励对象217.30万股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

11、2018年6月1日,公司完成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22,00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42名。

12、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23,2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

1.989827股(含税),派1.193896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84741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首次授予14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由10,122,000股变为15,157,261股,预留授予3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由2,173,000股变为3,253,970股。

13、2018年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8年9月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47,118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483,478股。

15、2018年1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3.83元/股调整为9.16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2.79元/股调整为15.14元/股;同时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965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18年12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17、2019年3月8日,公司完成了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965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18、2019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6,179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76,179股。

20、2019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1、2019年7月29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38,134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331,233股。

22、2020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3、2020年6月2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382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74,382股。

24、2020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5、2020年7月29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25,4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770,834股。

26、2020年10月9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778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27、2021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8、2021年6月4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9,631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289,631股。

29、2021年7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满足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限售期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20%。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7月28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 226,117.74万元,较2016年增长309.68%,公司达到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4根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14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其个人本期解除限售额度按100%解除限售;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可解除限售额度为0,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5,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722,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40人;

4、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持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股)注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1苗向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673,855539,083134,77200
2朱征宇副总裁224,618179,69344,92500
3甘建辉副总裁374,364299,49074,87411,613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7人)13,554,98410,843,8102,711,1742,711,1740
合计14,827,82111,862,0762,965,7452,722,7870

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苗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10,864股,其中限售股758,148股,流通股252,716股,2021年可转让额度为252,716股,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0股;朱征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05,440股,其中限售股379,080股,流通股126,360股,2021年可转让额度为126,360股,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0股;

甘建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9,740股,其中限售股453,918股,流通股135,822股,2021年可转让额度为147,435股,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1,613股。

5、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解除限售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55,329,66322.61-2,722,787152,606,87622.21
股权激励限售股3,025,6440.44-2,965,74559,899注0.01
高管锁定股152,304,01922.17242,958152,546,97722.2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31,626,95877.392,722,787534,349,74577.79
三、总股本686,956,621100.000686,956,621100.00

注: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其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59,899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五、备查文件

1、解除限售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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