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切实可行。
因此,我们同意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事项。
(此页无正文,系《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秉祥 | 王周户 | 李成 |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