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9证券代码:872387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仲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739,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624,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5%。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公告编号:2021-03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股东5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11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因此,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审议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21年8月2日)起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详见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披露的《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727,9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递交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一切事宜。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727,9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2,00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章节条款做出相应修改。详细修订内容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727,9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2,210,400 | 99.46% | 0 | 0.00% | 12,000 | 0.54%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芳晋 张明波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