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业链拓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香港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天能重工(香港)有限公司(最终以实际核准注册名称为准)。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能重工(香港)有限公司(最终以实际核准注册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 5,000万港币,公司出资比例100%;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
5、业务范围:供应链服务;风电光伏机械设备制造、节能产品、技术进出口;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发电、电能销售;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站、生物质能源电站建设、运行和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
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对外投资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三、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通过设立天能重工(香港)有限公司,有利于推进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同时有利于与国内业务形成协同。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围绕公司产业链拓展和业务发展规划展开。未来如该子公司能有效运行,将对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和国内业务协调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面临商业环境、法律规范等差异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对外投资需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