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 公告编号:2021-046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诚药业股票代码:0026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3室-2通讯地址: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国投集团新办公楼35层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3室-2通讯地址: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国投集团新办公楼35层
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8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其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附表 ...... 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在本报告书中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所述的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聚力 | 指 | 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东诚药业、上市公司 | 指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3室-2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4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注册证号 | 330402000380847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
经营期限 | 2019-01-24 至 2029-01-23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91330402MA2BCW8W6M |
主要股东 | 国投聚力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87.475%份额;哈尔滨哈投资本有限公司持有12.500%份额;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0250%份额。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否在东诚药业任职 |
陈兆松 | /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上海 | 否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聚力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2021年8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股,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诚药业股份为40,110,617股。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嘉兴聚力减持东诚药业股份的减持计划(详见《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继续减持其持有的东诚药业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诚药业40,110,617股,约占东诚药业之股份总数的4.99999%。
三、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聚力持有东诚药业40,110,717股,占东诚药业当时总股数802,214,326股的5%。(详见东诚药业于2019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2021年8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
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1年8月5日 | 19.54 | 100 | 0.000012 |
合计 | 100 | 0.000012 |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聚力持有东诚药业股份为40,110,617股,占东诚药业总股本802,214,326股的4.99999%。
四、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东诚药业40,110,617股股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东诚药业股份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东诚药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文件于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东诚药业的法定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兆松
2021年8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 |
股票简称 | 东诚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6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3室-2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持股数量: 40,110,717 持股比例: 5.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持股数量: 40,110,617 持股比例: 4.99999% 减持数量: 100 变动比例: 0.000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兆松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