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聚力”)持有公司股份 40,110,6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9%,不再是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股东嘉兴聚力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收到嘉兴聚力出具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嘉兴聚力于2021年8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0.0000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嘉兴聚力持有公司股份40,110,617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9%,其不再是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嘉兴聚力此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嘉兴聚力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嘉兴聚力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嘉兴聚力及时告知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嘉兴聚力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嘉兴聚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嘉兴聚力 | 集中竞价 | 2021年8月5日 | 19.54 | 100 | 0.00001% |
合计 | 100 | 0.00001%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股 | 本次减持后持股 | ||
股数(股) | 占比(%) | 股数(股) | 占比(%) | ||
嘉兴聚力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110,717 | 5.00000% | 40,110,617 | 4.99999% |
合计 | 40,110,717 | 5.00000% | 40,110,617 | 4.99999% |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