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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关于中船重工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6

关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根据深交所信息披露要求,结合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2001年12月24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连船舶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复〔2001〕240号),在大连船舶工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东单位增资、扩股后设立了财务公司。2002年1月8日,财务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349624,实收资本为5.19亿元。

2006年,财务公司根据(银监复〔2006〕11号)的批复增资2亿元,注册资本变更为7.19亿元;2015年再次增资50亿元,变更后注册资本57.19亿元。2019年至2020年,经过两次股权变更,公司股东数量由25家减少至22家,变更后注册资本不变。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33448443N,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5H211000001,是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监管的财务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对董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围绕总体经营目标,从风险管理的目标、内容、主体、流程和方法等方面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规范,通过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由经营层组织,风险合规部和稽核审计部分别牵头,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各自制定针对实际业务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的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稳妥开展成员单位存款业务。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资金结算业务操作规范和利率管制限度内严格业务分级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备付充足支付头寸满足成员单位需要,切实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履行存款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义务。

(2)为了适应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发展需要,财务公司建立了可靠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结算指令进行资金转账结算,保障了资金结算的安全、快捷和通畅,同时确保了数据安全和准确性。每日营业终了,结算中心将业务数据导入财务核算系统,计划财务部及时记账,并由专人复核对账,发现问题

及时反馈,确保将资金核算及时准确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3)在资金审批调度业务上,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和资金调拨等形成了一套严格和标准统一的制度,有效防范资金支付风险。为降低调动资金操作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人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执行评价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以授信管理、审贷委审查和借款人风险监控为核心的业务体系,制定了《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管理办法》、《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规定》和各类贷款操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构成了全面、操作性强的业务制度体系,涵盖了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信贷业务。

(2)审贷分离和贷款减值准备金计提情况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审贷分离机制,信贷客户评级与授信评定和发放贷款按照法人分级授权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作为信贷调查及具体操作的公司金融部,在各项信贷业务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按内部控制的要求执行各项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及授权管理。信贷业务操作经公司金融部经办、复核后,由结算中心核对后进行账务处理,从系统操作流程层面实现了信贷审批与资金账务处理的分离。

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银监发〔2004〕4号)的规定,财务公司制定了《准备金计提管理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公司对信贷资产按照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分类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比例明显高于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标准,同时财务公司还对贷款规模大户增提附属拨备,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充分贯彻了稳健性和审慎性原则,切合财务公司资产质量情况和经营状态。

(3)贷后检查情况

根据《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规定》、《贷后检查暂行规定》和各项信贷业务操作细则,公司金融部定期实地轮访借款人生产经营场所,按季度对有存量贷款的单位进行贷后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指标分析和经营情况追踪等,并由公司金融部双调查人员签名确认,流程规范,涵盖了财务公司各项信贷业务。

3.投资业务控制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财务公司可以从事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备、操作性强的投资业务制度,具体包括《投资管理办法》、《投资业务操作细则》和《投资业务风险管理规定》等制

度,规范开展投资业务。在董事会批准和中国银保监会监管下,财务公司投资以高评级债券为主,投资业务运作严格遵守财务公司内部程序规范和外部监管要求。

4.融资业务控制

为了合理使用外部融资渠道,控制财务风险,财务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等融资业务制度。财务公司已经开展的银行间市场回购融资、拆借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操作,交易流程和资金调拨路径清晰,资金划拨和账务处理均准确无误,信用记录良好。

5.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和经营层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稽核部进行内部稽核业务。审计稽核部以风险为导向,遵循重要性、全面性、成本效益等原则,逐步树立管理审计的思维模式,重视与被审计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在日常稽核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同时,积极做好内控评价和监督整改。

6.信息系统控制

2021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为保障业务连续性,完成核心业务系统、协同办公系统整合融合第一阶段建设,实现全业务线上化办理,完成了金融监管基础数据的自动报送,满足各业务数据分析、指标监测和监管报送等需求;开展两套核心业务系统及相关接口、协同办公系统等应用系统的需求和异常处置、数据备份以及支撑应用系统运行的中间件、数据库巡检和优化等工作,保障季度结息、年度结息等,确保金融平台平稳运行;制定了完善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及恢复预案》等制度,并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疫情防控、灾备中心演练等业务应急保障实战演练;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全面防御来自国内或者国外的网络攻击;对核心系统等重要的对外对内服务网站进行监测、统一防控、每日分析日志记录,监测,防止业务中断。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资金管理方面,能够较好地控制资金流动风险;信贷业务方面,严格按照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流程执行;投资业务方面制定并严格遵守风险管理规定,实现对风险的全程有效监控;信息系统方面,不断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总体来看,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财务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17.65亿元,负债总额902.4亿元,所有者权益115.25亿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关键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各项关键监管指标如下:

序号指标标准值实际值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15.19%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0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担保余额为81.17亿元,资本总额为123.92亿元
4投资比例不得高于70%43.79%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0.11%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上述分析和判断,公司认为:

1、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且稳步发展。

2、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的控制风险。

3、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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