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
股票倡议书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现就公司员工响应本次股票增持倡议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倡议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承诺按照本倡议的相关内部细则,凡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买入的宝通科技股票,持有期间12个月以上且在职的员工,如因在上述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实际产生的亏损,由包志方先生予以补偿,增值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
二、员工增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发出本次倡议后,全体员工积极响应。经公司证券事务部统计,截止本公告日,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公司员工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不超过5%。同时,公司将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本次倡议增持期间为窗口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均不能买入公司股票。
经公司证券事务部统计,包志方先生倡议增持期间(即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员工中共有33位员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为
113.77万股,增持均价为人民币14.19元/股,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614.86万元。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包志方先生的影响和控制。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本次倡议期间未增持公司股票。
2、员工响应倡议增持及后续出售股票均属于员工自愿性行为,且员工未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做出任何长期持有承诺。
3、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票的员工与倡议人包志方先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价格、金额等信息由员工自主申报,上述增持统计可能存在误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