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总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基于上述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陈岗、王继光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