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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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择明朗熙”)根据其《公司章程》规定并经股东会决议,同意以现金的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人民币33,000,000.00元。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择明朗熙现金分红款人民币18,150,000.00元。
择明朗熙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择明朗熙55%股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21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