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日上午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水利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上游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由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受让后,通过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通过信托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进行融资。
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50号《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51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