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9,372,662.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4,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4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2021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60.8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和中小股东利益,提出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益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意见和股东期许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