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58证券代码:834765证券简称:美之高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8.70元/股于2021年6月17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08.6956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之高”或“发行人”)于2021年7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在精选层挂牌交易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8月3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08.6956万股)。
截至2021年8月3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208.6956万股,与本次初始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18,141,906.23元(含过户费、经手费),最高价格为8.70元/股,最低价格为8.56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8.69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根据战略投资者、发行人、主承销商签署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战略配售协议》及战略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署的《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延期交付股份协议》,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支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实际获配数量(股)
延期交付股票数量(股)
限售期安排1 台州思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223,478 2,086,956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
日起6个月合计2,223,4782,086,956‐
华创证券自从二级市场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3个交易日内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2021年7月5日)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274951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2,086,956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合法合规,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
在精选层挂牌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5日
公告编号:2021-058(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