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21-07-30 来源: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2020年度经审阅的财务报告中未计提员工年终奖,导致年度研发投入占比发生重大误差,影响科创属性判断。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74号)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7月27日
关于对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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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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