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新文化股票代码:30033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3楼D-188室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杨震华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北区238室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8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文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文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持股计划及履行的内部程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 9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 9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地点 ......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杨震华 |
渠丰国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指 | 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指 | 杨震华 |
上市公司、新文化、公司 | 指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拾分自然 | 指 | 拾分自然(上海)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渠丰国际基本信息
名称 | 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3楼D-188室 |
法人代表 | 杨震华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08年10月27日 |
经营范围 |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石油制品、燃料油、润滑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除金融业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物业管理,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681031362F |
股份结构 | 杨震华持股91.67%,杨璐持股8.33%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渠丰国际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居留权 |
杨震华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 | 无 |
金昉 | 女 | 总经理 | 中国 | 上海 | 无 |
强蓉莲 | 女 | 监事 | 中国 | 上海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杨震华基本信息
姓名 | 杨震华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101101960********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北区238室 |
通讯方式 | 021-65876118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持股计划及履行的内部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公司股票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2020年8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拾分自然签署了《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合计68,568,295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拾分自然行使,委托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1年8月2日,《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委托期限已到期,双方未继续签订新的《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渠丰国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4,555,520股。截至目前,渠丰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震华合计持有公司54,012,7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拾分自然签署的《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终止,表决权委托关系解除而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姓名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拥有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拥有表决权数量(股) | 比例(%) | 拥有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拥有表决权数量(股) | 比例(%) |
渠丰国际 | 13,512,775 | 1.68 | 0 | 0 | 13,512,775 | 1.68 | 13,512,775 | 1.68 |
杨震华 | 40,500,000 | 5.02 | 0 | 0 | 40,500,000 | 5.02 | 40,500,000 | 5.02 |
总计 | 54,012,775 | 6.70 | 0 | 0 | 54,012,775 | 6.70 | 54,012,775 | 6.70 |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未签署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就股份表决权、股份锁定等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及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震华现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震华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杨震华最近3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1、2020年8月3日,拾分自然与杨震华、渠丰国际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渠丰国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拾分自然转让其持有公司的
16,000,000股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杨震华及渠丰国际将其合计持有公司剩余股份68,568,295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拾分自然,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6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20年9月4日,渠丰国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向拾分自然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600万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转让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0)。
3、2021年1月15日,渠丰国际、杨震华与拾分自然签署了《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拾分自然同意,渠丰国际、杨震华在委托期限内可以转让(包括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转让(包括减持)的总额不超过1,600万股。渠丰国际、杨震华在前述总额内转让(包括减持)股份的,不视为渠丰国际、杨震华违反《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关于渠丰国际、杨震华不得转让(包括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
渠丰国际、杨震华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票简称 | 时间期间 | 卖出 | 买入 | ||
数量(股) | 均价(元) | 数量(股) | 均价(元) | |||
渠丰国际 | 新文化 | 2021年2月18日 | 40,000 | 2.88 | ||
2021年2月19日 | 1,527,600 | 3.00 | ||||
2021年2月22日 | 4,475,020 | 3.04 | ||||
2021年3月9日 | 450,600 | 3.16 | ||||
2021年3月17日 | 60,000 | 3.13 | ||||
2021年5月7日 | 1,500,000 | 2.56 | ||||
2021年6月9日 | 4,760,800 | 2.72 | ||||
2021年6月10日 | 1,741,500 | 2.72 | ||||
合计 | - | 14,555,520 | -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地点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北区238室电话:021-65871976传真:021-65873657联系人:张津津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震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杨震华
签署日期:2021年8月3日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 |
股票简称 | 新文化 | 股票代码 | 3003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杨震华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3楼D-188室、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北区238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数量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表决权委托到期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3,512,775股,持股比例:1.68% 拥有表决权数量:0股,拥有表决权比例: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0,500,000股,持股比例:5.02% 拥有表决权数量:0股,拥有表决权比例:0% 3、合计 持股数量:54,012,775股,持股比例:6.70% 拥有表决权数量:0股,拥有表决权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3,512,775股,持股比例:1.68% 拥有表决权数量:13,512,775股,拥有表决权比例:1.68%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0,500,000股,持股比例:5.02% 拥有表决权数量:40,500,000股,拥有表决权比例:5.02% 3、合计 持股数量:54,012,775股,持股比例:6.70% 拥有表决权数量:54,012,775股,拥有表决权比例:6.7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持有新文化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震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杨震华
签署日期: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