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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3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新文化股票代码:3003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U168室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8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文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文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持股计划及履行的内部程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 9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 9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 10

第五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2

二、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 12

三、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 12

四、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2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3

第七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16

一、备查文件 ...... 16

二、备查地点 ...... 16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拾分自然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渠丰国际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新文化、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拾分自然基本信息

名称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U168室
法人代表张赛美
注册资本40,1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30日
营业期限2018年11月30日-2038年11月29日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用品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C95Y3J
股份结构上海文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9.75% 上海双创文化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拾分自然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居留权
张赛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上海
陈煜玮监事中国上海

(三)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持股计划及履行的内部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公司股票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2020年8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渠丰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震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渠丰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震华将持有公司合计68,568,295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使,委托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截止2021年8月2日,《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委托期限已到期,目前双方未签订新的《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截止目前,拾分自然持有公司71,555,5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渠丰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震华签署的《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终止,表决权委托关系解除而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拥有股份数量(股)比例(%)拥有表决权数量(股)比例(%)拥有股份数量(股)比例(%)拥有表决权数量(股)比例(%)
拾分自然71,555,5558.88125,568,33015.5871,555,5558.8871,555,5558.88

注: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渠丰国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4,555,52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未签署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就股份表决权、股份锁定等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1、2020年8月3日,拾分自然与杨震华、渠丰国际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渠丰国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拾分自然转让其持有公司的16,000,000股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杨震华及渠丰国际将其合计持有公司剩余股份68,568,295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拾分自然,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6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20年9月4日,渠丰国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向拾分自然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600万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转让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0)。

3、2021年1月15日,渠丰国际、杨震华与拾分自然签署了《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拾分自然同意,渠丰国际、杨震华在委托期限内可以转让(包括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转让(包括减持)的总额不超过1,600万股。渠丰国际、杨震华在前述总额内转让(包括减持)股份的,不视为渠丰国际、杨震华违反《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关于渠丰国际、杨震华不得转让(包括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拾分自然为上市公司董事张赛美所控制的企业,张赛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内容。

(一)上市公司董事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及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张赛美所控制的企业,张赛美现为上市公司董事,张赛美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董事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赛美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张赛美最近3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五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二、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三、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提供了3.20亿元的担保,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形。

四、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除发生上述

3.20亿元的担保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第六节 后续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之间未来12个月内暂无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等其他安排。若未来发生其他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合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地点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北区238室电话:021-65871976传真:021-65873657联系人:张津津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赛美

签署日期:2021年8月3日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
股票简称新文化股票代码3003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U16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数量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表决权委托到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71,555,555股,持股比例:8.88% 拥有表决权数量:125,568,330股,拥有表决权比例:15.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71,555,555股,持股比例:8.88% 拥有表决权数量:71,555,555股,拥有表决权比例:8.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持有新文化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赛美

签署日期:2021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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