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小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监事王珎、游丽娟、梁保珍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隆利转债”的议案》
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8月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8.33元/股)的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经触发“隆利科技”的赎回条款。结合公司目前内在价值以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隆利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隆利转债”。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隆利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