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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上海凤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及发行费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4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21-038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现

金对价及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及发行费用,置换资金总额为166,421,390.58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70号),核准公司向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25,404,217股股份、向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22,400,702股股份、向宋学昌发行8,931,458股股份、向窦佩珍发行6,804,92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顾兰东、汪荣生、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554,013股,发行价格为10.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1.17元。

2021年7月5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独立财务顾问)将扣除财务顾问费与承销费及相应的增值税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8024号),截至2021

年7月5日止,上海凤凰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9,554,01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0.09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719,530.20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280,460.9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9,554,013.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9,726,447.97元。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并购交易税费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17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
1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2,867.00
2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并购交易税费3,071.95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4,061.05
合计50,000.00

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1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富士达科技5,000.005,000.005,000.00
2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天津格雷17,867.0010,720.2010,720.20
合计22,867.0015,720.2015,720.20
序号类别截至2021年7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拟置换金额
1财务顾问费2,000,000.002,000,000.00
2律师费1,650,943.401,650,943.40
3审计验资费3,257,547.173,257,547.17
4评估师费用2,264,150.942,264,150.94
5结算公司登记费用46,749.0746,749.07
合计9,219,390.589,219,390.58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价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凤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8447号),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7月15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现金对价及发行费用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及发行费用,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6,421,390.58元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及发行费用。

(四)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及发行费用,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6,421,390.58元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及发行费用。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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