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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科技: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4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科技”或“公司”)于于7月13日、7月16日和8月3日通过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和《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现就公司与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子”)之间相互诉讼事宜补充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5月9日,长江电子作为买方与国瑞科技作为卖方就买卖1,530套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签订了四份《采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007.4 万元,合同约定:买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货款,卖方在合同生效后270个日历日内交付全部货物。其中关于交货地点的约定:卖方以安全、合理的方式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并签署《到货验收交接单》。

公司方,基于经多次催告,长江电子未按协议要求履行合同约定的提货义务和付款义务,为减少损失,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长江电子方,根据其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诉讼状》,长江电子诉请主要认为:双方《采购合同》签订后,长江电子未收到国瑞科技交付的任何货物,且至今长江电子也未能收到该批货物。合同签订后,长江电子即按约支付了预付款项,并为该批货物的再生产加工,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及物力,国瑞科技逾期交货的行为给长江电子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国瑞科技逾期交货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长江电子有权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国瑞科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二、下一步准备采取的措施

针对长江电子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案,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被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冻结资金的情形不涉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冻结的资金仅为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的一般户(账号为708***826)内的1051.11万元存款。除上述冻结资金外,该账户内其他资金、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含基本户及主要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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