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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4

一、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较好,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90元/股(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方案。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邵毅平、章国政、蔡定国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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