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于2011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发出书面表决票5票,共收回有效表决票5票。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信息】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于2011年6月3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总股本由289,148,000股增加为375,892,400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第六条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89.24万元。”
(原规定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914.8万元。)
第十九条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7,589.2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7,589.24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原规定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8,914.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914.8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除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2011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信息】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2011年6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2011-032号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