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对《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凯隆签订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
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与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尚峰尚水三期D1组团室外雨污水、入户门、外遮阳、智能锁、卷帘门工程施工合同》。
二、关于对《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林庄签订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
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与南京林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尚峰
尚水二期C组团室外雨污水、入户门、外遮阳、智能锁、卷帘门工程施工合同》。
三、关于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在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的同时,保障其权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