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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2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债券代码:123074 债券简称:隆利转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75,0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6%)。

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2021年6月3日,公司因完成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999990股,故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的减持数量分别调整至120,000股,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已届满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的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李燕未减持
庄世强集中竞价交易2021.7.1929.355,0000.0025%
2021.7.2029.4118,0000.0089%
刘俊丽未减持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燕合计持有股份479,9990.24%479,9990.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0,0000.06%120,000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359,9990.18%359,9990.18%
庄世强合计持有股份479,9990.24%456,9990.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0,0000.06%97,0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359,9990.18%359,9990.18%
刘俊丽合计持有股份479,9990.24%479,9990.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0,0000.06%120,000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359,9990.18%359,9990.18%

注: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为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明细数据。

2、上述计算结果的尾差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任职情况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李燕副总经理、董事479,9990.24%
2庄世强副总经理、董事456,9990.23%
3刘俊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79,9990.24%
合计1,416,9970.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李燕120,0000.06%
2庄世强97,0000.05%
3刘俊丽120,0000.06%
合计337,0000.17%

注:①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②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燕、庄世强、刘俊丽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燕、庄世强、刘俊丽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2、庄世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3、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4、李燕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5、庄世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6、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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