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债券代码:123074 债券简称:隆利转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75,0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6%)。
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2021年6月3日,公司因完成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999990股,故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的减持数量分别调整至120,000股,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已届满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的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李燕 | 未减持 | ||||
庄世强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7.19 | 29.35 | 5,000 | 0.0025% |
2021.7.20 | 29.41 | 18,000 | 0.0089% | ||
刘俊丽 | 未减持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燕 | 合计持有股份 | 479,999 | 0.24% | 479,999 | 0.2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000 | 0.06% | 120,000 | 0.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9,999 | 0.18% | 359,999 | 0.18% | |
庄世强 | 合计持有股份 | 479,999 | 0.24% | 456,999 | 0.2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000 | 0.06% | 97,000 | 0.0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9,999 | 0.18% | 359,999 | 0.18% | |
刘俊丽 | 合计持有股份 | 479,999 | 0.24% | 479,999 | 0.2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000 | 0.06% | 120,000 | 0.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9,999 | 0.18% | 359,999 | 0.18% |
注: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为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明细数据。
2、上述计算结果的尾差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李燕 | 副总经理、董事 | 479,999 | 0.24% |
2 | 庄世强 | 副总经理、董事 | 456,999 | 0.23% |
3 | 刘俊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79,999 | 0.24% |
合计 | 1,416,997 | 0.71%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李燕 | 120,000 | 0.06% |
2 | 庄世强 | 97,000 | 0.05% |
3 | 刘俊丽 | 120,000 | 0.06% |
合计 | 337,000 | 0.17% |
注:①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②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燕、庄世强、刘俊丽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燕、庄世强、刘俊丽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2、庄世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3、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4、李燕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5、庄世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6、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