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6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未能完全满足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有526名激励对象对应2020年度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290.08万份(最终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将行权价格由8.073元/份调整为7.987元/份。
本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69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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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确定过程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此次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事项。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将行权价格由16.68元/份调整为16.594元/份。
本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确定过程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此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O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