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2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昱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上饶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容量约5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996.98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光伏项目的公告》(2021-63)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了助力公司战略转型,进一步落实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能能源”)与江西凌峰售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峰售电”)共同出资成立江西赣能凌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合资公司旨在打造成为集新能源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运维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能源服务商,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赣能能源出资比例为65%,凌峰售电出资比例为35%。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1-64)。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