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郎晓刚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7人,实进行表决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郎晓刚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