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106 号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因处置子公司股权会计处理不准确,公司对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更正,调增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7.45万元。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