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1-070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投资”)下属孙公司杭州莱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莱琪”)借款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本次议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业务发展需要,钢银电商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兴业投资下属孙公司杭州莱琪借款,借款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5%,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2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对象杭州莱琪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下属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二、关联交易概述
1、借款金额、期限
为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拟向杭州莱琪借款,借款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2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2、借款的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借款利率
年利率为5%。
4、其他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依据实际经营需求随借随还,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协议。借款期限、借款方式等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83509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1173033F
法定代表人:朱军红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5楼
注册资本:103,840.870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2月15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产品、生铁、钢坯、焦炭、卷板、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建材、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汽摩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钢银电商41.94%股权,钢银电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43,549 | 41.94% |
2 | 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 | 19.26% |
3 | 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 8,400 | 8.09% |
4 | 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 8,222.30 | 7.92% |
5 | 其他 | 23,669.5702 | 22.79% |
合计 | 103,840.8702 | 100.00% |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莱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328303152P法定代表人: 郑漪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9幢701室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1月9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工程、通讯设备、通讯技术、监控技术、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通信系统集成;通讯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凡涉及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楼宇智能化系统综合布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浙江商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年 | 2021年1-6月 | |
营业收入 | 3,420.98 | 545.89 |
净利润 | 148.91 | -1,842.88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6月30日 | |
净资产 | -2,954.19 | -4,797.08 |
资产总额 | 882.65 | 2,967.17 |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杭州莱琪为本公司控股公司兴业投资下属孙公司,本次钢银电商向其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5、杭州莱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关联方杭州莱琪借款,用于满足钢银电商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公司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参照钢银电商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钢银电商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无抵押,相比其他融资借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钢银电商整体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关联董事张厚林、魏军锋、王芳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本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联监事潘东辉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本次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兴业投资下属孙公司杭州莱琪借款事项,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满足钢银电商整体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关联方杭州莱琪借款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钢银电商经营实际要求,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钢银电商整体业务的发展,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且本次借款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率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的事项。
八、本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借款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杭州莱琪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