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飞马 | 股票代码 | 00221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力宾(代行) | 刘智洋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 ||
电话 | 0755-33356688 | 0755-33356808 | ||
电子信箱 | libin.zhao@fmscm.com | zhiyang.liu@fmscm.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23,795,336.61 | 131,748,335.45 | -6.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14,016.99 | -604,819,988.48 | 10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03,365.42 | -601,904,521.43 | 100.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543,373.26 | 19,136,901.65 | -233.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2 | -0.2876 | 100.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2 | -0.2876 | 100.4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8% | -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11,448,729.30 | 1,112,174,176.13 | -0.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2,362,587.63 | 129,282,060.58 | 2.38% |
注:1、由于公司上年同期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故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由于2020年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的相关规定重述上年同期每股收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34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06% | 640,282,232 | ||||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27% | 353,129,642 | 质押 | 340,705,502 | ||
冻结 | 352,791,768 |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其他 | 11.71% | 311,598,988 | ||||
黄壮勉 | 境内自然人 | 11.68% | 310,781,250 | 质押 | 155,390,625 | ||
冻结 | 310,781,250 | ||||||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4% | 65,013,800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74% | 46,380,000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雄风1号飞马国际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59% | 42,303,674 | ||||
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2% | 35,260,000 | ||||
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 | 其他 | 1.27% | 33,860,802 |
专用账户 |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9% | 26,303,36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黄壮勉先生直接持有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90.40%的股份,为飞马投资的控股股东。飞马投资于2020年9月被深圳中院裁定进行司法重整,飞马投资管理人于2021年6月向深圳中院提交了请求裁定终止飞马投资重整程序并宣告飞马投资破产的申请书。 2020年10月,黄壮勉先生与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注:现更名为“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黄壮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0,781,250股的表决权委托给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行使,委托期限至2021年9月30日。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变更日期 | 2021年06月11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61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1年06月15日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刘永好 |
变更日期 | 2021年06月11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61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1年06月15日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二)主营业务情况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物流供应链服务业 | 26,855,614.33 | 21,150,863.57 | 21.24% | -34.47% | -42.25% | 10.61% |
环保新能源行业 | 96,939,722.28 | 60,948,600.02 | 37.13% | 6.80% | 0.79% | 3.75% |
分产品 | ||||||
贸易执行服务-其他行业 | 19,830,533.73 | 18,429,401.86 | 7.07% | -45.49% | -46.66% | 2.03% |
环保新能源行业 | 96,939,722.28 | 60,948,600.02 | 37.13% | 6.80% | 0.79% | 3.75%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96,939,722.28 | 60,948,600.02 | 37.13% | 6.80% | 0.79% | 3.75% |
华东地区 | 26,855,614.33 | 21,150,863.57 | 21.24% | -34.47% | -42.25% | 10.61% |
(三)其他重要事项
2020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深圳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重整管理人。2020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负责协助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公司收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延长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月17日,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截至目前,除黄壮勉先生让渡50%股份事项尚在执行中,《重整计划》其他主要执行工作已经完成。管理人、公司、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将根据《重整计划》积极加快推进黄壮勉先生让渡50%股份的划转,后续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力宾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