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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超净”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天华超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04,53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9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952,830.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5,047,167.7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12日对上述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

230Z006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天宜锂业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61,781.7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累计188.5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在建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投入金额
1电池级氢氧化锂二期建设项目92,016.2176,504.7214,911.44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进一步增长,为了缓解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天宜锂业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债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289万元(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计算),有效降低了财务成本、增加了经营利润。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宜锂业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华超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天华超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天风证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应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戴洛飞 徐云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7月 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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