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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1日,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2021年6月21日,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并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发行无优先认购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1. 认购整体情况: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并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发行无优先认购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为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涉及 5 个自然人和 1 个法人。本次发行股
公告编号:2021-038
2. 认购基本信息:
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0363 元/股,拟发行股票17,776,125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71,749,773.34 元。
序号
序号 | 认购人名称 | 拟认购数量(股) | 认购价格(元/股) | 认购金额(元) | 认购方式 |
1 | 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 15,856,280 | 4.0363 | 64,000,702.96 | 现金 |
2 | 郑春梅 | 322,077 | 4.0363 | 1,299,999.40 | 现金 |
3 | 洪继锋 | 901,816 | 4.0363 | 3,639,999.92 | 现金 |
4 | 李世通 | 50,000 | 4.0363 | 201,815.00 | 现金 |
5 | 钟建华 | 100,000 | 4.0363 | 403,630.00 | 现金 |
6 | 王玉琴 | 545,952 | 4.0363 | 2,203,626.06 | 现金 |
合计 | - | 17,776,125 | - | 71,749,773.34 | -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 2021年8月3日 |
缴款截止日 | 2021年8月6日 |
(三)认购程序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1、2021 年8月 3 日(含当日)至 2021 年8月6日(含当日),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2、2021年8月6日 18:00前,认购人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邮件发送至yqwang@lingood.cn,同时电话确认,认购联系人应即时确认缴款账户的收款情况,公司收到认购人汇入的认购款后应即时通知认购人,确保认购人的认购顺利完成。
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并确认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于2021年8月6日 18:00 前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并确认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于2021年8月6日 18:00 前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户名
户名 |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洛社支行 |
账号 | 32050161716000001279 |
公告编号:2021-038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二)汇款人户名应为认购本人,请勿使用他人账号代缴出资额;
(三)汇款用途处请注明“投资款”字样;
(四)汇款金额应与拟认购数量所需认购金额相一致,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
1、汇款时,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认购对象本人,并汇入股票发行入资指定账户。汇款金额必须以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数量所需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
2、对于收到认购人的汇款底单,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认购人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认购人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3、2021年8月6日 18:00 前公司尚未与认购人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认购人的情况,请认购人拨打公司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
4、对于认购对象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认购对象应与公司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因认购对象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对象自行承担。
5、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对象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五、联系方式
1、汇款时,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认购对象本人,并汇入股票发行入资指定账户。汇款金额必须以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数量所需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
2、对于收到认购人的汇款底单,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认购人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认购人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3、2021年8月6日 18:00 前公司尚未与认购人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认购人的情况,请认购人拨打公司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
4、对于认购对象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认购对象应与公司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因认购对象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对象自行承担。
5、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对象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 王玉琴 |
电话 | 0510-83550909 |
传真 | 0510-83550101 |
联系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80号 |
特此公告。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