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公告了《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1-17)。
经查,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的股权登记日披露信息有误,现公司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事项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2、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
更正后: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2、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30日。”
其他情况说明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特此公告。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