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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0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提案进行认真核查;现就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审查了相关文件资料,并在了解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前提下,针对相关问题与公司及相关方进行沟通,我们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鉴于本次交易拟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的确认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尚不能确定,我们将督促公司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若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关提案事项时,我们将督促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我们同意先行推进本次交易的挂牌;若届时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将在进一步了解交易对方背景、定价情形以及结合交易进展状况后再次发表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江曙晖、吴红军、屈中标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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