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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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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