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37
2021年07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文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应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当前的宏观环境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特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外协加工风险
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将石墨化、炭化等工序委外加工的情况。公司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的石墨化工序部分委外加工,石墨化加工费占人造石墨产品成本的比重较高,虽然受托加工企业按照公司提供的工艺及技术参数进行加工,产品质量有保障,但石墨化加工费用高低对公司人造石墨产品的盈利能力产生了重要影响。目前,公司现有年产3,000吨石墨化加工能力,仍不能满足自身加工需求,因此短期内公司石墨化的加工需求仍需要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解决,该工序对生产成本和产品质量控制具有较大影响。若未来行业产能快速提升导致整个行业对石墨化外协加工需求增加,从而导致公司外协加工成本上升,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快推进年产12,000吨石墨化项目建设,目前部分设备正在调试中,达产后公司石墨化年产能为15,000吨,将极大缓解石墨化外协的压力,通过公司多年与石墨化厂商的合作,公司已经储备了稳定的石墨化供应商。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石墨负极材料销售。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初级石墨和石油焦、针状焦等焦类原料,上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行业竞争充分,产品价格透明度较高,供应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短时间内出现剧烈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监控原材料的价格走势,根据公司的需要选择适当的时机采购原料并合理备货;公司将持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水平,从而提升原材料的利用效率;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规避原材料上升对利润的影响。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6.77%,同比略有下降。未来随着新的竞争者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一方面下游客户要求降价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石油焦、针状焦类等原料价格和初级石墨价格的阶段性上涨,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发出更具竞争力、更有性价比的新产品,则公司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稳定产品毛利率:(1)加大对信誉良好、利润稳定的客户开拓力度,同时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力度;(2)结合客户需求,不断开发高附加值新品;(3)科学制定采购策略,拓宽公司的原材料的国内外采购渠道,不断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4)持续改进产品技术工艺,发挥公司一体化加工优势降低产品制造成本。
4、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已对存在财务经营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及账龄在3年及以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不排除未来行业竞争激烈,导致下游客户突然倒闭破产等重大不利影响因素或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一方面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风控组,每月走访客户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采购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了解客户的经营生产情况,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催收措施,积极加大催收力度,进一步减少应收账款的规模。另一方面公司践行“高质量销售”及“大客户”战略的经营理念,甄选账期相对较短、回款及时的客户,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销售回款质量,减少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4第十节 财务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翔丰华 | 指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指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翔丰华、四川翔丰华 | 指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LG新能源 | 指 | LG Energy Solution, Ltd.、爱尔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属的各子公司。 |
三星SDI | 指 | Samsung SDI Co.,Ltd、Samsung SDI(Hong Kong)Limited |
CATL/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锂电池或锂电 | 指 | 是一种可以多次充放电、循环使用的,以锂离子嵌入化合物为正、负极材料的新型电池。常见的锂电池以含锂的金属氧化物和碳素材料分别作为正、负极材料。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自放电小、无记忆效应和环境友好的特点。 |
锂离子电池用材料 | 指 | 锂离子电池中所包括的材料,主要由正极、负极、电解质、隔膜、正极引线、负极引线、中心端子、绝缘材料、安全阀、PTC(正温度控制端子)、电池壳等组成 |
动力电池 | 指 | 为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装置提供电能的化学电源。常用的动力电池包括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 |
锂离子动力电池 | 指 | 通过串、并联后在较高电压和较大电流的条件下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高、电池电压高、工作温度范围宽、贮存寿命长等特点的新型高能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领域 |
锂电池负极材料 | 指 | 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上的储能材料 |
初级石墨 | 指 | 天然石墨球、天然鳞片球化石墨、球形石墨 |
石油焦 | 指 | 石油的减压渣油,经焦化装置,在500~550℃下裂解焦化而生成的黑色固体焦炭 |
焦类原料 | 指 | 包含石油焦、针状焦、锻后焦、煤系焦等一系列焦类产品 |
天然石墨 | 指 | 采用天然鳞片球化石墨,经粉碎、球化、改性、炭化处理等工序制成的一种负极材料 |
人造石墨 | 指 | 将石油焦、针状焦等材料在一定温度下煅烧,再经粉碎、分级、高温石墨化制成的一种负极材料 |
复合石墨 | 指 | 复合石墨指将两种以上的负极材料掺杂得到的材料,且其中至少一种负极材料为石墨类材料(天然石墨或人造石墨) |
石墨化 | 指 | 热活化将热力学不稳定的炭原子实现由乱层结构向石墨晶体结构的 |
有序转化 | ||
电池容量 | 指 | 在一定条件下(放电率、温度、终止电压等)电池放出的电量,通常以安培?小时为单位 |
比容量 | 指 | 半电池检测时,单位质量的活性物质所具有的容量,单位mAh/g |
振实密度 | 指 | 依靠震动使得粉体呈现较为紧密的堆积形式下,所测得的单位容积的质量,单位为g/cm3 |
压实密度 | 指 | 负极活性物质和粘结剂等制成极片后,经过辊压后的密度,压实密度=面密度/(极片碾压后的厚度减去铜箔厚度) ,单位:g/cm3。面密度:单位面积集流体(指铜箔)上活性物质的质量 |
首次效率 | 指 | 半电池检测时,活性物质脱锂容量与嵌锂容量之比,单位为% |
能量密度 | 指 | 单位质量的比能量或单位体积的比能量,比能量为比容量与电压的乘积 |
比表面积(以及粒度) | 指 | 单位质量物体具有的表面积,颗粒越小,比表面积就会越大。小颗粒、高比表面积的负极,锂离子迁移的通道更多、路径更短,倍率性能就比较好。大颗粒则相反,优点是压实密度更大 |
倍率 | 指 | 电池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出其额定容量时所需要的电流值,它在数据值上等于电池额定容量的倍数,通常以字母C表示 |
循环寿命 | 指 | 电池容量降低到某一标准之前反复充放电次数 |
3C | 指 | 计算机(Computer)、通讯(Communication)、消费电子产品(Consumer Electronics)三类电子产品的简称 |
GWh | 指 | 吉瓦时,电量单位,1 GWh =100万KWh=100万度=10亿瓦时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翔丰华 | 股票代码 | 300890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翔丰华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XFH Technology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XFH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鹏伟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叶文国 | 高易臻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祥路1号宝能科技园9栋C座20楼J单元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祥路1号宝能科技园9栋C座20楼J单元 |
电话 | 0755-27289799 | 0755-27289799 |
传真 | 0755-27289066 | 0755-27289066 |
电子信箱 | public@xfhinc.com | public@xfhinc.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1,879,067.61 | 210,774,505.16 | 8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698,598.72 | 27,742,066.94 | 53.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38,307,004.73 | 25,830,194.08 | 48.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021,209.52 | -43,218,676.41 | 150.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7 | 0.3699 | 15.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7 | 0.3699 | 15.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9% | 4.15% | -0.0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35,098,551.86 | 1,556,347,490.74 | 11.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56,416,755.56 | 1,023,718,156.84 | 3.19% |
注:1、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引导下,新能源汽车需求持续上涨,增速显著。公司所处行业下游电池生产商加大生产力度,对公司负极材料的需求大幅增长,从而带动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71,104,562.45元,增加比例为81.18%。
2、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6.77%,与2020年度相比略有下降。主要是受石油焦、针状焦等上游原材料价格及外协石墨化加工费大幅上涨,使得营业成本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84,336.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33,660.69 |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34,262.05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94,843.39 | 处置报废固定资产产生的的损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65,821.48 | |
合计 | 4,391,593.9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之初就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是国内先进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公司现产品主要是石墨负极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包括动力(电动交通工具,如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3C消费电子和工业储能等锂电池领域。 在发展战略上,公司未来将紧紧围绕以做强做大新型碳材料产业为使命,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一流的以碳为基础元素、集研发与生产为一体的新型碳材料制造商。目前,公司已涉及硅碳负极、B型-二氧化钛、石墨烯等新型碳材料领域,并具备了产业化基本条件。
2、主要经营模式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采取以销定产、辅以计划生产,直销为主的经营方式,通过出售石墨负极材料取得收入、获得利润,经营模式成熟、稳定。
(1)研发模式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和研发部、技术部,其中,研发中心分为粉体工程中心、粉体理化性能检测中心、粉体电性能检测中心和材料表征中心;研发部分为研发一组(开发石墨类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二组(开发非石墨类锂电池负极材料)和研发三组(开发其它新型碳材料);技术部分为产品组和工艺组。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和研发团队,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新型碳材料的前沿技术跟踪,负责对新产品、新工艺路线进行测试、论证和试验,以及为最新研制的产品实现产业化,进行小试和中试样品的制备等。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初级石墨、焦类原料等,辅助材料为沥青、炭黑或者其他高分子聚合物,所需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每个月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执行采购需求。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全部由采购部门通过对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厂家进行充分比价后择优采购。新供应商的开发均需经过技术、品质、采购、生产等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查,通过评审的才能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每个年度,翔丰华从产品质量、供货速度、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多方面的表现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持续考核评分和分类,并在后续合作中对不同类别的供应商进行区别对待。 公司人造石墨生产的石墨化工序部分通过委外加工方式完成。通过多年合作,公司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石墨化合作单位,公司每年根据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对每个合作者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价格等重要条款进行评审确定优先合作对象。在委外加工生产过程中,公司派专门人员全程跟踪,进行严格质量检测,以确保质量达标。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为主,辅以计划生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部门预测的销售计划,结合成品实际库存、上月出货量以及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在当期实际操作时,生产部门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具体流程为:销售人员拜访目标客户,沟通了解其具体需求后,推介合适的产品,通过产品测试,商务条件谈判等,最终达成销售。公司同时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协助客户解决产品使用中的问题。公司销售业务实行从开发、维护客户到产品发货控制、销售回款、售后服务等全环节流程管理。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客户自身原因等采取了不同的信用等级评定,针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翔丰华会在发货量、发货时间予以适当控制,并严格催收货款。
3、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从事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属于锂电池的上游行业。锂电池目前主要分为动力(电动交通工具,如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3C消费电子和工业储能等三大应用领域。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对动力、储能等领域的锂电池市场需求将带来持续增长。
(1)动力
2021年上半年,受益于国内外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增长拉动,我国锂电新能源行业发展快速,负极材料市场需求增大。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121.5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00.6%和201.5%;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1-6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74.7GWh,同比增长217.5%;据GGII数据,上半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33.5万吨,同比增长165.87%。结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新能源汽车占比20%目标,2035年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目标,叠加“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将促进动力电池和材料行业高速发展。预计到2030年,电动汽车的销量将会达到全球乘用车销量的50%。目前,我国动力锂电池及其上游材料行业在国际竞争中优势明显,欧洲等海外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国内动力锂电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动力锂电上游产业链有望受益。
(2)3C消费电子
我国3C消费品领域中,手机与计算机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受新兴5G技术商业应用的推动以及疫情以来线上教育、线上办公以及居家影视娱乐需求增长的驱动,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始终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除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传统消费类电子的持续增长,近年来轻薄型、小型化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如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也成为需求新的增长点,预计我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由2020年的37.8GWh提升至2023年的51.5GWh,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0.86%。
(3)工业储能
储能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需求响应支撑等多种服务,是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储能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中国提出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承诺,随着电化学储能成本的逐年下降,工业储能将快速增长。此外,能源企业对储能电池需求也将进一步提升。《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
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有利于推动我国储能行业发展。“碳中和”全球趋势下,电动两轮车、电动船舶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机会众多,前景广阔。根据鑫椤资讯统计,2020年国内锂电储能装机约16.2GWh,2021年预计需求25.2GWh,同比增长55.6%。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与研发优势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相对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品线,坚持人造石墨与天然石墨并重的技术路线,拥有了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开发的高能量密度、低膨胀、长循环等特性的产品均获得下游动力锂电龙头厂商的高度认可。公司自主研发、实施了锂电池低温低成本石墨负极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技术团队的开拓性研究,针对动力电池及便携电子领域亟待解决的低温下高安全性、高循环寿命、高比容量负极材料的市场需求研究开发的一种新型负极材料解决方案。
为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不断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投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9项、发明专利43项(1项国际PCT专利),另有70多项专利申请正在审核中。
另外,公司还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重庆大学等国内石墨研究重点院校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由公司提供资金、场地、设备支持,与各方共同致力于石墨材料领域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的有机结合。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开发新一代厢式炉石墨化加工工艺,自建石墨化车间,以提升生产能力并降低制造成本。
2、核心团队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均具有丰富的锂电池行业管理、研发经验,对行业市场趋势、产品技术发展方向的把握有较高的敏感性和前瞻性。公司多名核心管理人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专业,专业研究石墨材料应用,具有多年锂电池材料行业研究开发
和业务管理经验,对锂电池行业有着深刻的认知,先后获得深圳市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福建省“百人计划”创业团队带头人。公司十分注重人才的储备和结构的优化,通过培养和引进,拥有一批资深技术专家和管理人才。目前,公司研发部人员结构合理、队伍扎实完备,包括技术工程师、研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项目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核心人员拥有十余年的行业研发经验,形成了以博士、硕士为核心的强大的技术团队,并通过与行业内知名专家、客户合作的方式,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的实验研究和技术攻关创新工作,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并在业内形成了独到的竞争优势。
3、优质、稳定的客户优势
依托于对上游原材料供应的严格把关、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及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公司石墨负极材料产品质量及性能一直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凭借性能优异、品质稳定、种类丰富的产品和多年来不懈地努力经营,公司已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包括LG新能源、比亚迪(002594)、国轩高科(002074)、鹏辉能源(300438)、南都电源(300068)、多氟多(002407)等多家客户,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也为公司不断开发新产品、扩增产能提供了强大需求动力。
另外,公司积极拓展国际市场,2020年4月,公司正式成为三星SDI的合格供应商,三星SDI从2020年6月起小规模采购公司产品用于试生产和调试。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接触松下等国际知名锂电池企业,进一步打开日韩市场。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381,879,067.61 | 210,774,505.16 | 81.18% | 主要是新能源行业带动公司上游客户需求增加,使得公司上半年出货量增加。 |
营业成本 | 279,662,778.91 | 148,319,563.33 | 88.55% | 主要是公司上半年出货量增加,另外原材料及石墨化成本也有所增加,使得营业成本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
销售费用 | 17,805,141.48 | 6,081,828.05 | 192.76% | 主要是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销售运费和销售佣金也随之增加。 |
管理费用 | 12,250,975.20 | 6,426,647.15 | 90.63% | 主要是2020年上半年疫情影响管理费用较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各项管理成本亦有所增加。 |
财务费用 | 3,477,280.36 | 2,482,696.54 | 40.06% | 主要是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5,486,586.32 | 4,076,485.87 | 34.59% | 主要是公司上半年业务量增加使得利润增加所致。 |
研发投入 | 12,741,537.47 | 7,357,362.06 | 73.18% | 主要是公司的研发活动积极有序的开展。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21,209.52 | -43,218,676.41 | 150.95% | 主要是随着公司大客户战略的有效实施,较好的改善了公司的回款情况。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17,794.82 | -16,082,919.84 | -257.01% | 主要是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2,485.38 | 59,411,667.00 | -102.14% | 主要是2020年上半年应付票据增加,支付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728,574.54 | 244,483.45 | -15,122.93% | 主要是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或服务 | ||||||
锂电池材料及其他业务 | 381,879,067.61 | 279,662,778.91 | 26.77% | 81.18% | 88.55% | -2.86%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业务 | ||||||
锂电池材料及其他业务 | 381,879,067.61 | 279,662,778.91 | 26.77% | 81.18% | 88.55% | -2.86% |
分产品 | ||||||
石墨负极材料 | 381,380,616.93 | 279,268,906.59 | 26.77% | 86.52% | 92.96% | -2.45% |
其他业务 | 498,450.68 | 393,872.32 | 20.98% | -92.09% | -89.04% | -22.00%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218,074,841.38 | 154,490,647.14 | 29.16% | 141.06% | 162.87% | -5.88% |
华南地区 | 40,677,167.12 | 31,175,541.16 | 23.36% | 1.46% | -3.89% | 4.27% |
其他区域 | 92,016,657.5 | 70,161,312.54 | 23.75% | 39.5% | 48.36% | -4.5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
□ 适用 √ 不适用
不同产品或业务的产销情况
产能 | 在建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产量 | |
分业务 | ||||
锂电池材料业务(吨/半年) | 14200 | 15000 | 115.49% | 16400 |
分产品 | ||||
石墨负极材料(吨/半年) | 14200 | 15000 | 115.49% | 16400 |
注:由于公司自身产能不足,为满足客户需求,存在采购经石墨化加工后的半成品情况,提高了产能利用率。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315,520.29 | 4.81%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到期产生收到的理财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18,140.40 | 1.08%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未到期计提的理财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53,696.03 | 0.11% | -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9,166.00 | 0.04% | -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714,009.39 | 3.56% | 主要是报废固定资产损失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1,888,391.51 | -24.67% | 计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 | 是 |
其他收益 | 3,684,336.12 | 7.65% | 主要是政府补助收入 | 是 |
五、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31,992,109.41 | 13.37% | 222,994,769.31 | 14.33% | -0.96%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379,157,374.32 | 21.85% | 354,580,070.77 | 22.78% | -0.93% | 无重大变动 |
存货 | 186,827,294.70 | 10.77% | 173,878,277.16 | 11.17% | -0.40%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287,355,352.08 | 16.56% | 280,120,767.87 | 18.00% | -1.44%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172,699,949.99 | 9.95% | 123,541,634.20 | 7.94% | 2.01% | 在建工程本期末比2020年末增加49,158,315.79 元,增加比例为39.79%,主要原因为:(1)公司二期扩建工程及三期工程建设进展显著;(2)公司各工程项目的生产设备已陆续购买并调试。 |
使用权资产 | 36,756,757.76 | 2.12% | 0.00 | 2.12% | 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使用权资产期初数为15,696,663.26元,本期末比期初增加21,060,094.50 元,增加比例为134.17%,主要为新增租赁设备。 | |
短期借款 | 170,712,432.68 | 9.84% | 112,301,854.08 | 7.22% | 2.62% | 短期借款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增加58,410,578.6 元,增加比例为52.01%,主要原因为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877,187.68 | 0.05% | 76,789.43 | 0.05% | 无重大变动 | |
租赁负债 | 37,031,488.03 | 2.13% | 0.00 | 2.13% | 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租赁负债期初数为15,696,663.26元,租赁负债本期末比年初增加21,334,824.77 元,增加比例为 135.92%,主要为本期新增租赁设备。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817,393.82 | 8.12% | 130,299,253.42 | 8.37% | -0.25%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票据 | 162,603,813.81 | 9.37% | 156,258,221.00 | 10.04% | -0.67% | 无重大变动 |
预付款项 | 22,843,731.55 | 1.32% | 7,747,728.22 | 0.50% | 0.82% | 预付账款2021年6月30日比2020年末增加15,096,003.33 元,增加比例194.84%,主要原因为石墨化委外加工预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16,067.38 | 0.05% | 2,692,879.92 | 0.17% | -0.12% | 其他应收款2021年6月30日比2020年末减少1,876,812.54 元,减少比例为69.70%,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收到2020年末出口退税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756,482.48 | 0.10% | 9,901,148.71 | 0.64% | -0.54% | 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减少8,144,666.23 元,减少比例为 82.26%,主要原因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0.23% | 4,000,000.00 | 0.26% | -0.03% | 无重大变动 |
无形资产 | 58,950,652.62 | 3.40% | 59,073,138.20 | 3.80% | -0.40%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待摊费用 | 54,455.40 | 0.00% | 84,158.40 | 0.01% | -0.01% | 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减少29,703.00元,减少比例为35.29%,主要原因为公司长期待摊项目本期摊销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591,797.22 | 0.96% | 14,604,312.44 | 0.94% | 0.02% | 无重大变动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875,319.32 | 1.84% | 16,571,131.12 | 1.06% | 0.78%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增加15,304,188.20 元,增加比例为92.35%,主要原因为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及三期项目建设预付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207,158,325.20 | 11.94% | 152,981,103.01 | 9.83% | 2.11% | 业务量增加以致应付票据增加。 |
应付账款 | 206,668,977.00 | 11.91% | 207,424,781.62 | 13.33% | -1.42% | 无重大变动 |
应付职工薪酬 | 5,311,400.57 | 0.31% | 3,833,186.53 | 0.25% | 0.06% |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增加1,478,214.00元,增加比例为38.56%,主要原因为公司员工工资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4,536,788.63 | 0.26% | 10,850,278.90 | 0.70% | -0.44% | 应交税费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减少6,313,490.27 元,减少比例为58.19%,主要原因为公司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64,658.72 | 0.01% | 380,477.64 | 0.02% | -0.01% | 其他应付款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减少215,818.92 元,减少比例为 56.72%,主要原因为应付费用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568,490.25 | 0.21% | 1,567,697.43 | 0.10% | 0.11% | 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增加2,000,792.82 元,增加比例为 127.63%,主要原因为暂估销项税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42,652,047.54 | 2.46% | 43,213,165.26 | 2.78% | -0.32% | 无重大变动 |
股本 | 100,000,000.00 | 5.76% | 100,000,000.00 | 6.43% | -0.67% | 无重大变动 |
资本公积 | 672,395,005.94 | 38.75% | 672,395,005.94 | 43.20% | -4.45% | 无重大变动 |
盈余公积 | 4,864,182.14 | 0.28% | 4,864,182.14 | 0.31% | -0.03% | 无重大变动 |
未分配利润 | 279,157,567.48 | 16.09% | 246,458,968.76 | 15.84% | 0.25% | 无重大变动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30,299,253.42 | 518,140.40 | 817,393.82 | 320,000,000.00 | 310,000,000.00 | 140,817,393.82 | ||
金融资产小计 | 130,299,253.42 | 518,140.40 | 817,393.82 | 320,000,000.00 | 310,000,000.00 | 140,817,393.82 | ||
上述合计 | 130,299,253.42 | 518,140.40 | 817,393.82 | 320,000,000.00 | 310,000,000.00 | 140,817,393.82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 | 103,768,360.7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9,574,000.34元,质押的应收票据到期收款转入保证金74,194,360.42元。 |
应收票据 | 62,155,123.60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
应收账款 | 123,067,953.06 | 银行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38,366,403.63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8,920,485.55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376,278,326.60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69,872,246.32 | 16,082,919.84 | 2,199.78%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生产、销售 | 新设 | 7,000.00 | 70.00% | 自有及自筹资金 | 厦门科维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长期 | 非金属矿物制品 | 已完成工商注册,尚未实际出资 | 0.00 | 0.00 | 否 | 2021年06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1-34 |
合计 | -- | -- | 7,0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130,299,253.42 | 518,140.40 | 817,393.82 | 320,000,000.00 | 310,000,000.00 | 2,315,520.29 | 140,817,393.82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合计 | 130,299,253.42 | 518,140.40 | 817,393.82 | 320,000,000.00 | 310,000,000.00 | 2,315,520.29 | 140,817,393.82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2,350.16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47.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87.38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7,2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748,358.3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3,501,641.6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14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7112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0 年 10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3,687.38万元。公司于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换的议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5,494.84万元,累计置换的金额为5,494.84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053.55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390.77万元),其中14,00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剩余5,053.5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30,000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50,000 | 32,350.16 | 8,547.7 | 13,687.38 | 42.31% | 2022年10月31日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0,000 | 32,350.16 | 8,547.7 | 13,687.38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50,000 | 32,350.16 | 8,547.7 | 13,687.38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 2020 年 10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XFHD-2020-08)。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053.55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390.77万元),其中14,00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剩余5,053.5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改性石墨负极材料、硅基负极材料、二氧化钛负极材料、石墨烯材料、等静压石墨、碳素制品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等。 | 10000 | 133,415.91 | 35,153.3 | 37,495.24 | 5,067.15 | 4,358.43 |
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生产、销售 | 10000 | 0 | 0 | 0 | 0 | 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深圳翔丰华的全资子公司,位于福建省永安市贡川镇石墨及石墨烯工业园,占地480亩。主要承担公司的生产经营职能。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是深圳翔丰华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翔丰华持股比例70%。四川翔丰华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及销售。目前正在筹建中。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鉴于当前的宏观环境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特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外协加工风险
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将石墨化、炭化等工序委外加工的情况。公司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的石墨化工序部分委外加工,石墨化加工费占人造石墨产品成本的比重较高,虽然受托加工企业按照公司提供的工艺及技术参数进行加工,产品质量有保障,但石墨化加工费用高低对公司人造石墨产品的盈利能力产生了重要影响。目前,公司现有年产3,000吨石墨化加工能力,仍不能满足自身加工需求,因此短期内公司石墨化的加工需求仍需要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解决,该工序对生产成本和产品质量控制具有较大影响。若未来行业产能快速提升导致整个行业对石墨化外协加工需求增加,从而导致公司外协加工成本上升,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快推进年产12,000吨石墨化项目建设,目前部分设备正在调试中,达产后公司石墨化年产能为15,000吨,将极大缓解石墨化外协的压力,通过公司多年与石墨化厂商的合作,公司已经储备了稳定的石墨化供应商。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石墨负极材料销售。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初级石墨和石油焦、针状焦等焦类原料,上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行业竞争充分,产品价格透明度较高,供应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短时间内出现剧烈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监控原材料的价格走势,根据公司的需要选择适当的时机采购原料并合理备货;公司将持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水平,从而提升原材料的利用效率;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规避原材料上升对利润的影响。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6.77%,同比略有下降。未来随着新的竞争者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一方面下游客户要求降价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石油焦、针状焦类等原料价格和初级石墨价格的阶段性上涨,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发出更具竞争力、更有性价比的新产品,则公司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稳定产品毛利率:(1)加大对信誉良好、利润稳定的客户开拓力度,同时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力度;(2)结合客户需求,不断开发高附加值新品;(3)科学制定采购策略,拓宽公司的原材料的国内外采购渠道,不断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4)持续改进产品技术工艺,发挥公司一体化加工优势降低产品制造成本。
4、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已对存在财务经营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及账龄在3年及以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不排除未来行业竞争激烈,导致下游客户突然倒闭破产等重大不利影响因素或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一方面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风控组,每月走访客户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采购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了解客户的经营生产情况,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催收措施,积极加大催收力度,进一步减少应收账款的规模。另一方面公司践行“高质量销售”及“大客户”战略的经营理念,甄选账期相对较短、回款及时的客户,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销售回款质量,减少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 | 年度股东大会 | 66.02% | 2021年05月12日 | 2021年05月12日 | 公告编号:2021-22 |
2021年第一次临时 | 临时股东大会 | 39.19% | 2021年06月23日 | 2021年06月23日 | 公告编号:2021-33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二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24)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该草案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33)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均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不适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股东、员工、合作伙伴、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一)规范运作、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科学的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的规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能够以公司的发展实现员工成长、客户满意、股东受益。同时,为合理回报投资者,公司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确保股东投资回报。
(二)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满足员工物质、精神幸福”为经营目的,为员工提供基本住房需求,并为员工解决子女当地的就学问题,以鼓励员工在公司长期发展。公司尊重员工,积极听取员工意见,培养员工经营者意识,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持续为员工提供在职培训,全方位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架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三)客户、供应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价值观,旨在共同建立“长期、稳定、共赢”的产业链与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诚信经营,通过高质量管理、精益生产等系统性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同时,与供应商、客户携手共进,互相监督持续改善,切实履行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四)强化信息披露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实现,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提供重要支撑。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资本市场保持准确、及时的信息交互传导。
(五)扶贫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 124.72 | 否 | 2015年8月10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做出(2015)深龙法民二初字第388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247,260.72元和逾期付款利息(货款分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6)粤03民破149号《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立案,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要求向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深圳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涉案金额124.72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深圳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 |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 48.2 | 否 | 2015年10月16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82,000.00元及违约金90,134.00元,该案件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5655号。2016年6月13日,法院做出以下判决,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82,000.00元及违约金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诉讼。涉案金额48.2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诉讼。 |
90,134.00元(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4年10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2017年5月2日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判决,未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拟终止执行,待发现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诉讼。 |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梅州市中能科技有限公司”)、赖锐锋买卖合同纠纷 | 61.6 | 否 | 2013年8月28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梅州市中能科技有限公司”)、赖锐锋买卖合同纠纷,由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做出(2013)梅县法畲民初字第91号的民事调解书,三方确认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从13年9月份开始,分七期(每月月底前)支付货款总共737,130.00元,法定代表人赖锐锋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深圳翔丰华申请强制执行并由广东省梅县法院于2013年12月18日作出(2013)梅县法执字第1005号的执行裁定书。2014年2月17日,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将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拍卖所得向深圳翔丰华支付121,12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其余货款616,010.00元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尚未执行。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其余货款616,010.00元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尚未执行。涉案金额61.60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2014年2月17日,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将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拍卖所得向深圳翔丰华支付121,120.00元。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市山伊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 90.86 | 否 | 2016年1月18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市山伊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由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做出(2015)惠城法仲民初字第930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惠州市山伊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付清货款908,601.80元以及从2015年6月10日起至货款结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货款利率计算的相应的利息。2016年7月11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做出被执行人惠州市山伊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款分配方案,实际分配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082.00元。2018年4月18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7)粤13破申13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惠州市山伊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现法院确认债权人、债务人对管理人编制的《无异议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596.9414万元,其中深圳翔丰华的债权确认总额为100.134万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涉案金额90.86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 |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世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 53.6 | 否 | 2015年7月13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世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做出(2015)东三法民二初字第991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东莞市世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36,000.00元以及逾期付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涉案金额53.60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 |
款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2016年7月23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做出(2015)东三法执异字第62号的执行裁定书,案外人提出异议中止了对东莞市世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机器设备的执行。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粤1973执1440号《执行裁定书》,除查封的机器设备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被申请破产清算,故终结本次执行。2018年6月22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18)粤1973破申14号,公司已申报债权,并已参加债权人会议。根据东莞市世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出具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17)粤1973破12号,因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与普通破产债权暂未有破产财产可供清偿,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债权暂时得不到分配清偿。因分配方案未经债权人表决通过,破产管理人作出第二次分配方案,目前该方案尚未确定表决结果。截至2021年6月30日,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 |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 28.2 | 否 | 2016年12月25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作为民事和解和调解、民事诉讼一审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对与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判决。涉案金额28.20万元在报告期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判决。 |
纷一案经浙川县人民法院受理,做出(2016)豫1236民初245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货款282,000.00元以及自2015年11月3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2018年8月28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做出(2018)豫1326执857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说明在执行(2016)豫1326民初2456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被执行人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2016)豫1326民初245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判决。 | 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与深圳市唐鼎实业有限公司、孙东明买卖合同纠纷 | 71.22 | 否 | 2017年4月21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与深圳市唐鼎实业有限公司、孙东明买卖合同纠纷,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做出(2017)粤0306民初9115号《民事调解书》,深圳市唐鼎实业有限公司、孙东明同意从2017年5月开始每月底至少支付50,000.00元,若于2017年12月31日前付清货款本金852,194.10元及诉讼费14,075.00元,则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要求支付利息及律师费等,若于2017年12月31日后仍未付清上述款项,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支付本金852,194.10元、诉讼费14,075元、律师费60,000.00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案件执行及移交尚在进行中。涉案金额71.22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案件执行及移交尚在进行中。 |
元及利息(算至2017年3月20日为116,404.85元,往后的利息以未付货款本金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至付清之日止)。孙小东代孙东明于2017年6月5日向公司支付第一笔款项50,000.00元,2017年9月27日向公司支付第二笔款项40,000.00元,2017年12月7日向公司支付第三笔款项5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再收到余下款项。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查证结果通知书》(2018)粤0306执6675号,法院已查封孙东明名下的车辆和深圳市唐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没有查到其他财产。案件代理律师已于2018年10月18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加大执行力度并基于孙东明及深圳市唐鼎实业有限公司转移资产的情况申请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案件执行及移交尚在进行中。 |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林大晓、尚品超意(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广东迅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刚买卖合同纠纷 | 139.76 | 否 | 2018年4月27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林大晓、尚品超意(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广东迅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刚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返还购车款1,230,000.00元及购车税费等178,386.00元以及利息(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暂计至2018年4月20日为617,812.00元)。根据广东 | 2019年10月28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款分配表》,法院执行了被执行人王刚名下的财产,可分配执行总额为964,000.00元,发行人可分得执行款为10,825.50元。涉案金额139.76万元在报告期 | 2019年10月28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款分配表》,法院执行了被执行人王刚名下的财产,可分配执行总额为964,000.00元,发行人可分得执行 |
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3日做出的(2018)粤1972民初61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尚品超意(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和林大晓连带向深圳翔丰华返款购车款1,230,000.00元及支付利息,广东迅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王刚连带向深圳翔丰华返款费用共计178,386.00元及利息。林大晓、尚品超意(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广东迅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刚尚未执行该判决。根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3日做出的(2019)粤1972执7638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粤1972民初6169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决定立案执行。2019年10月28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款分配表》,法院执行了被执行人王刚名下的财产,可分配执行总额为964,000.00元,发行人可分得执行款为10,825.50元。2019年10月31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作出《执行裁定书》(2019)粤1972执7638号之一,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所有调查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本案无法继续执行,深圳翔丰华亦同意终结本次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 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款为10,825.50元。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 | 236.5 | 否 | 2018年4月30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65,000.00元及利息(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为279,141.43元)。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做出的(2018)粤0309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65,000元及利息,陈国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判决,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0日做出(2020)粤0309执3616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粤0309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已立案执行。 | 截止2021年6月30日案件执行中。涉案金额236.50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截止2021年6月30日案件执行中。 |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 | 88.4 | 否 | 2018年4月30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84,000.00元及利息(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为114,896.55元)。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做出的(2018)粤0309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东莞特耐克新能源科技 | 截止2021年6月30日案件执行中。涉案金额88.40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截止2021年6月30日案件执行中。 |
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84,000.00元及利息,陈国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东莞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尚未执行该判决。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0日做出(2020)粤0309执3615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粤0309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已立案执行。 |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东莞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桐、张相楠买卖合同纠纷 | 0 | 否 | 2018年5月9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东莞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桐、张相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定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452,583.50元及利息(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为36,402.81元)。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1日做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东莞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桐、张相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粤1973民初9204号。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8日作出的(2018)粤1973民初920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深圳翔丰华支付货款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执行452,583.50元。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执行452,583.50元。 |
452,583.50元及利息,张相桐、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东莞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桐、张相楠未执行该判决。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2日做出(2019)粤1973执7071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粤1973民初920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已立案执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执行452,583.50元。 |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买卖合同纠纷 | 41.63 | 否 | 2018年5月21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支付货款416,279.00元及利息(暂算至2018年4月30日为37,297.51元)。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1日做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粤1973民初9169号。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3日作出的(2018)粤1973民初919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 | 截止2021年6月30日案件执行中。涉案金额41.63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截止2021年6月30日案件执行中。 |
有限公司向深圳翔丰华支付货款416,279.00元及利息,张相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未执行该判决。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2日做出(2019)粤1973执7073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粤1973民初919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已立案执行。 |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49.45 | 否 | 2018年8月10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94,455.00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156,823.91元(暂算至2018年7月31日,要求支付至本案债务完全清偿之日)。根据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4日做出的(2018)豫1303民初5849号《民事调解书》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愿意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货款1,494,455元。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调解书,2020年10月10日,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1月18日,南阳市卧龙人民法院认为除暂不能处置的财产之外,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河南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做出(2020)豫1303执3443 | 截止2021年6月30日涉案金额149.45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截止2021年6月30日暂未发现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有可执行财产。 |
号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深圳翔丰华发现被执行人河南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 50.39 | 否 | 2018年11月30日,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就其与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支付票据金额611,750.00元及利息(暂算至2018年11月30日为4,117.00元)、500,000.00元及利息(暂算至2018年11月30日为1,847.00元)。根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9日做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福建翔丰华诉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两案,案号分别为(2019)粤1972民初2970号、(2019)粤1972民初2971号。2019年3月19日,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对(2019)粤1972民初2970号、(2019)粤1972民初2971号两案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2019年4月11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粤1972民初2970号之一驳回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19年9月6日,福建翔丰华就其与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纠纷另行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向福 | 截止2021年6月30日,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涉案金额50.39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截止2021年6月30日,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 |
建翔丰华支付货款503,864.66元及利息(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9月6日为55,247.00元)。根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5日做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福建翔丰华与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1972民初19714号。2019年11月5日,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2019年11月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粤1972民初19714号)驳回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19年11月20日,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主张管辖权异议。2019年12月25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1972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2月21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1972民初1971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福建翔丰华与东莞迈科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止诉讼。2020年3月24日,福建翔丰华已根据要求向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截止2021年6月30日,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 |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25.11 | 否 | 2018年8月10日,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截止2021年6月30日涉案金 | 截止2021年6月30日 |
与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 就其与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51,060.00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83,992.53元(暂计至2018年7月31日,要求支付至本案债务完全清偿之日)。根据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3日做出的(2018)豫1303民初5848号《民事调解书》,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愿意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货款1,251,060.00元。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调解书,福建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1月18日,南阳市卧龙人民法院认为除暂不能处置的财产之外,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河南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做出(2020)豫1303执3442号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福建翔丰华发现被执行人河南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额125.11万元在报告期以前年度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暂未发现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有可执行财产。 |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 299.23 | 否 | 2021年2月26日,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就其与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永安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92,252.80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172,802.60元(暂计至2021年3月1日,要 | 2021年7月20日,该判决书已生效。截止2021年6月30日涉案金额299.23万元已100%计提坏账准备。 | 2021年7月20日,该判决书已生效。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出租方 | 租赁物 | 报告期金额 |
深圳市万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员工宿舍 | 2.57 |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 展位租赁 | 14.44 |
深圳景桥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展位租赁 | 10.94 |
重庆兴晟海物流有限公司 | 仓库 | 10.53 |
上述租赁为短期租赁即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公司未对上述短期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5、使用权资产、47 租赁负债”。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无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1日 | 6,000 | 2021年06月04日 | 6,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是 |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1日 | 3,000 | 2021年05月16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5年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2,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9,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2,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9,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2,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9,00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2,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9,000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52%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蓬溪县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23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遂宁市蓬溪县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生产石墨负极材料,年生产规模为6万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目前子公司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公告编号:
2021-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252,394 | 76.25% | 0 | 0 | 0 | -1,252,394 | -1,252,394 | 75,000,000 | 75.00%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76,252,394 | 76.25% | 0 | 0 | 0 | -1,252,394 | -1,252,394 | 75,000,000 | 75.00%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50,179,105 | 50.18% | 0 | 0 | 0 | -1,244,656 | -1,244,656 | 48,934,449 | 48.93%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6,073,289 | 26.07% | 0 | 0 | 0 | -7,738 | -7,738 | 26,065,551 | 26.07%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747,606 | 23.75% | 0 | 0 | 0 | 1,252,394 | 1,252,394 | 25,000,000 | 25.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747,606 | 23.75% | 0 | 0 | 0 | 1,252,394 | 1,252,394 | 25,000,000 | 25.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100,000,0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00,0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翔丰华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翔丰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首发前非实控人限售股 | 52,939,517 | 0 | 0 | 52,939,517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1.09.17 |
实控人:周鹏伟、钟英浩 | 22,060,483 | 0 | 0 | 22,060,483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09.17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1,252,394 | 1,252,394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2021.03.18 |
合计 | 76,252,394 | 1,252,394 | 0 | 75,000,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73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 0 | 持有特别表决 | 0 |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周鹏伟 | 境内自然人 | 15.62% | 15,620,814 | 无 | 15,620,814 | 0 | ||||||
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21% | 8,207,981 | 无 | 8,207,981 | 0 | ||||||
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99% | 7,987,392 | 无 | 7,987,392 | 0 | ||||||
钟英浩 | 境内自然人 | 6.44% | 6,439,669 | 无 | 6,439,669 | 0 | ||||||
深圳市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42% | 6,418,458 | 无 | 6,418,458 | 0 | ||||||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 | 5,000,000 | 无 | 5,000,000 | 0 | ||||||
众诚致远(深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0% | 2,699,913 | 无 | 2,699,913 | 0 | ||||||
雷萍 | 境内自然人 | 2.56% | 2,564,994 | 无 | 2,564,994 | 0 | ||||||
北京启明智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0% | 2,500,000 | 无 | 2,500,000 | 0 | ||||||
嘉兴浙华武岳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0% | 2,399,979 | 无 | 2,399,979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周鹏伟与钟英浩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参见注11)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1,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831,11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6,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706,051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3,472 | 人民币普通股 | 703,47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600 |
涂双兵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5,400 |
邱晓俊 | 2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000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9(QFII) | 257,5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519 |
朱光金 | 2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000 |
纪国军 | 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上述一致行动人关系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1,992,109.41 | 222,994,769.3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817,393.82 | 130,299,253.4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2,603,813.81 | 156,258,221.00 |
应收账款 | 379,157,374.32 | 354,580,070.7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2,843,731.55 | 7,747,728.2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16,067.38 | 2,692,879.9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86,827,294.70 | 173,878,277.1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56,482.48 | 9,901,148.71 |
流动资产合计 | 1,126,814,267.47 | 1,058,352,348.5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7,355,352.08 | 280,120,767.87 |
在建工程 | 172,699,949.99 | 123,541,634.2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6,756,757.76 | 0.00 |
无形资产 | 58,950,652.62 | 59,073,138.2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4,455.40 | 84,158.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591,797.22 | 14,604,312.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875,319.32 | 16,571,131.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8,284,284.39 | 497,995,142.23 |
资产总计 | 1,735,098,551.86 | 1,556,347,490.7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0,712,432.68 | 112,301,854.0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7,158,325.20 | 152,981,103.01 |
应付账款 | 206,668,977.00 | 207,424,781.6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77,187.68 | 76,789.4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311,400.57 | 3,833,186.53 |
应交税费 | 4,536,788.63 | 10,850,278.90 |
其他应付款 | 164,658.72 | 380,477.6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68,490.25 | 1,567,697.43 |
流动负债合计 | 598,998,260.73 | 489,416,168.6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7,031,488.03 | 0.0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2,652,047.54 | 43,213,165.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9,683,535.57 | 43,213,165.26 |
负债合计 | 678,681,796.30 | 532,629,333.90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72,395,005.94 | 672,395,005.9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64,182.14 | 4,864,182.1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79,157,567.48 | 246,458,968.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6,416,755.56 | 1,023,718,156.84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6,416,755.56 | 1,023,718,156.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35,098,551.86 | 1,556,347,490.74 |
法定代表人:周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文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应福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5,338,589.42 | 187,242,449.8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817,393.82 | 80,154,155.6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7,882,435.36 | 98,099,791.74 |
应收账款 | 68,405,534.29 | 31,719,436.5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55,198,739.21 | 362,693,584.99 |
其他应收款 | 142,774,734.02 | 107,223,714.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547.56 | |
流动资产合计 | 880,452,973.68 | 867,133,133.0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952,086.14 | 4,875,680.92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29,721.74 | 0.00 |
无形资产 | 161,817.37 | 173,239.8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44,184.00 | 5,213,482.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5,687,809.25 | 114,262,403.62 |
资产总计 | 996,140,782.93 | 981,395,536.6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6,706,874.35 | 87,263,284.0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000,000.00 | 74,500,000.00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77,716.37 | 878,876.08 |
应交税费 | 438,738.18 | 210,729.25 |
其他应付款 | 24,400.00 | 15,460.0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68,490.25 | 1,557,714.80 |
流动负债合计 | 189,216,219.15 | 164,426,064.2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40,777.6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00,000.00 | 1,2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40,777.61 | 1,200,000.00 |
负债合计 | 191,256,996.76 | 165,626,064.2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72,395,005.94 | 672,395,005.9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64,182.14 | 4,864,182.14 |
未分配利润 | 27,624,598.09 | 38,510,284.3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04,883,786.17 | 815,769,472.4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96,140,782.93 | 981,395,536.6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81,879,067.61 | 210,774,505.16 |
其中:营业收入 | 381,879,067.61 | 210,774,505.1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26,682,340.51 | 171,553,968.42 |
其中:营业成本 | 279,662,778.91 | 148,319,563.3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44,627.09 | 885,871.29 |
销售费用 | 17,805,141.48 | 6,081,828.05 |
管理费用 | 12,250,975.20 | 6,426,647.15 |
研发费用 | 12,741,537.47 | 7,357,362.06 |
财务费用 | 3,477,280.36 | 2,482,696.54 |
其中:利息费用 | 2,828,210.55 | 2,664,341.44 |
利息收入 | 494,633.29 | 106,696.12 |
加:其他收益 | 3,684,336.12 | 1,923,300.5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15,520.2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518,140.40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888,391.51 | -9,654,025.9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3,696.0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2,957.3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880,028.43 | 31,782,768.81 |
加:营业外收入 | 19,166.00 | 35,784.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714,009.3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185,185.04 | 31,818,552.81 |
减:所得税费用 | 5,486,586.32 | 4,076,485.8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698,598.72 | 27,742,066.9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698,598.72 | 27,742,066.9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698,598.72 | 27,742,066.94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698,598.72 | 27,742,066.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698,598.72 | 27,742,066.9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27 | 0.369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27 | 0.369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周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文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应福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4,083,462.50 | 79,216,357.33 |
减:营业成本 | 87,156,771.68 | 75,247,118.58 |
税金及附加 | 62,166.77 | 23,777.39 |
销售费用 | 414,575.34 | 163,796.34 |
管理费用 | 3,400,366.11 | 1,521,435.36 |
研发费用 | 1,889,066.63 | 1,291,794.94 |
财务费用 | 2,291,928.42 | 1,780,043.94 |
其中:利息费用 | 2,895,870.91 | 1,791,978.63 |
利息收入 | 633,604.11 | 39,534.89 |
加:其他收益 | 2,318.40 | 23,628.2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97,189.8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3,238.1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22,804.43 | -1,735,272.0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1,470.46 | -2,523,253.07 |
加:营业外收入 | 19,166.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644,082.9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16,387.38 | -2,523,253.07 |
减:所得税费用 | -530,701.11 | -433,818.0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5,686.27 | -2,089,435.0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5,686.27 | -2,089,435.0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
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85,686.27 | -2,089,435.0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7,175,196.37 | 158,782,452.2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621,087.60 | 452,036.3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81,594.71 | 926,147.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877,878.68 | 160,160,635.9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3,136,519.88 | 170,072,503.6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687,218.94 | 15,086,614.5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609,688.03 | 12,238,667.1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23,242.31 | 5,981,526.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5,856,669.16 | 203,379,312.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21,209.52 | -43,218,676.4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54,451.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454,451.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872,246.32 | 16,082,919.8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9,872,246.32 | 16,082,919.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17,794.82 | -16,082,919.8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6,500,000.00 | 66,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825,796.68 | 149,470,267.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2,325,796.68 | 215,470,267.5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8,150,000.00 | 56,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427,143.76 | 2,360,056.9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021,138.30 | 97,698,543.5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3,598,282.06 | 156,058,600.5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2,485.38 | 59,411,667.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9,503.86 | 134,412.7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728,574.54 | 244,483.4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4,952,323.19 | 18,186,133.8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223,748.65 | 18,430,617.2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863,326.17 | 26,574,945.1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224,251.37 | 49,188,514.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9,087,577.54 | 75,763,459.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973,225.00 | 31,866,216.0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08,272.73 | 1,395,982.9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3,003.72 | 803,058.5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306,801.45 | 45,668,377.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8,171,302.90 | 79,733,635.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83,725.36 | -3,970,176.1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05,021.2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905,021.2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52,010.2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1,752,010.2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46,988.9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6,500,000.00 | 4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344,693.66 | 14,798,676.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8,844,693.66 | 59,798,676.4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7,150,000.00 | 3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052,318.77 | 1,722,056.9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52,987.48 | 18,908,039.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055,306.25 | 55,630,096.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789,387.41 | 4,168,579.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141,326.93 | 198,403.4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6,079,916.01 | 9,443,325.1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938,589.08 | 9,641,728.6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00,000.00 | 672,395,005.94 | 4,864,182.14 | 246,458,968.76 | 1,023,718,156.84 | 1,023,718,156.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672,395,005.94 | 4,864,182.14 | 246,458,968.76 | 1,023,718,156.84 | 1,023,718,156.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698,598.72 | 32,698,598.72 | 32,698,598.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698,598.72 | 42,698,598.72 | 42,698,598.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672,395,005.94 | 4,864,182.14 | 279,157,567.48 | 1,056,416,755.56 | 1,056,416,755.5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000,000.00 | 373,893,364.31 | 4,864,182.14 | 201,005,914.66 | 654,763,461.11 | 654,763,461.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 | 373,893,364.31 | 4,864,182.14 | 201,005,914.66 | 654,763,461.11 | 654,763,461.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27,742,066.94 | 27,742,066.94 | 27,742,066.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742,066.94 | 27,742,066.94 | 27,742,066.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 |
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000,000.00 | 373,893,364.31 | 4,864,182.14 | 228,747,981.60 | 682,505,528.05 | 682,505,528.0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00,000.00 | 672,395,005.94 | 4,864,182.14 | 38,510,284.36 | 815,769,472.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672,395,005.94 | 4,864,182.14 | 38,510,284.36 | 815,769,472.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85,686.27 | -10,885,686.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5,686.27 | -885,686.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 |
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672,395,005.94 | 4,864,182.14 | 27,624,598.09 | 804,883,786.1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000,000.00 | 373,893,364.31 | 4,864,182.14 | 43,093,588.95 | 496,851,135.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 | 75,000 | 373,893 | 4,864,1 | 43,093,58 | 496,851,13 |
额 | ,000.00 | ,364.31 | 82.14 | 8.95 | 5.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89,435.05 | -2,089,435.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89,435.05 | -2,089,435.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000,000.00 | 373,893,364.31 | 4,864,182.14 | 41,004,153.90 | 494,761,700.3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9年6月12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登记成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91440300689414114W,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祥路1号宝能科技园9栋C座20楼J单元,法定代表人:周鹏伟,主要经营活动为改性石墨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其它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行业投资(具体投资项目另行申报)。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详情见本章节“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与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营业周期均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2)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3)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① 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② 除①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4)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① 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 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 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① 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② 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③ 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④ 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①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③ 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④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
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Ⅰ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Ⅱ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Ⅰ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Ⅱ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本条第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4)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6)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Ⅰ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Ⅱ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Ⅲ 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Ⅰ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Ⅱ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7)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Ⅰ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Ⅱ 租赁应收款。
Ⅲ 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Ⅰ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Ⅱ 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Ⅲ 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Ⅳ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Ⅴ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评估为正常的、低风险的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组合3 | 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4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票据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银行承兑汇票 | 0 |
评估为正常的、低风险的商业承兑汇票 | 5.08 |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8 |
1-2年 | 16.77 |
2-3年 | 60.42 |
3年以上 | 100.00 |
单项金额计提坏账准备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00%。
5)其他应收款减值按照(7)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账龄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出口退税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组合 |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59 |
1-2年 | 5.00 |
2-3年 | 10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合同资产减值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7)长期应收款减值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其他情形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则按照(7) 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
(8)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9)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0 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0 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10 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0 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10 金融工具
17、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率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3.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9.5 |
交通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不适用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
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通过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取得的资产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10年平均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1、长期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长期待摊费用性质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厂房装修 | 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 2年 |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Ⅰ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Ⅱ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Ⅲ 确定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Ⅳ 确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Ⅰ 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Ⅱ 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35、租赁负债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1)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Ⅰ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Ⅱ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Ⅲ 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Ⅳ 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Ⅴ 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2)折现率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Ⅰ 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Ⅱ “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Ⅲ “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Ⅳ “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Ⅴ 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Ⅰ 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Ⅱ 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Ⅲ 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Ⅰ 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Ⅱ 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Ⅲ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Ⅳ 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
Ⅴ 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驶情况发生变化。
36、预计负债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以授予激励对象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确定;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对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
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或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及其他产品前能够控制该产品,则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认。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本公司销售负极材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不适用40、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应付款列示。
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的租赁会计政策
(3)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4)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初始确认
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29使用权资产”、“36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Ⅰ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Ⅱ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Ⅰ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Ⅱ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
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转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公司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租赁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7) 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39 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10金融工具”。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3.36.5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10金融工具”。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于2021年4月21日决议通过 | 于2021年1月1日调增使用权资产15,696,663.26元,调增租赁负债15,696,663.26元。 |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于准则施行日进行以下调整:
1)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对于所有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2)本公司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请见3.36.2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42(3)与原租赁准则规定相比,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42(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2,994,769.31 | 222,994,769.3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0,299,253.42 | 130,299,253.4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6,258,221.00 | 156,258,221.00 | |
应收账款 | 354,580,070.77 | 354,580,070.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747,728.22 | 7,747,728.2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692,879.92 | 2,692,879.9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 173,878,277.16 | 173,878,277.1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901,148.71 | 9,901,148.7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58,352,348.51 | 1,058,352,348.5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0,120,767.87 | 280,120,767.87 | |
在建工程 | 123,541,634.20 | 123,541,634.2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15,696,663.26 | 15,696,663.26 |
无形资产 | 59,073,138.20 | 59,073,138.2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4,158.40 | 84,158.4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604,312.44 | 14,604,312.4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571,131.12 | 16,571,131.1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7,995,142.23 | 513,691,805.49 | |
资产总计 | 1,556,347,490.74 | 1,572,044,154.0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2,301,854.08 | 112,301,854.0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2,981,103.01 | 152,981,103.01 | |
应付账款 | 207,424,781.62 | 207,424,781.6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6,789.43 | 76,789.4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33,186.53 | 3,833,186.53 | |
应交税费 | 10,850,278.90 | 10,850,278.90 | |
其他应付款 | 380,477.64 | 380,477.6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67,697.43 | 1,567,697.43 | |
流动负债合计 | 489,416,168.64 | 489,416,168.6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0.00 | 15,696,663.26 | 15,696,663.2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3,213,165.26 | 43,213,165.2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213,165.26 | 58,909,828.52 | |
负债合计 | 532,629,333.90 | 548,325,997.16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72,395,005.94 | 672,395,005.9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64,182.14 | 4,864,182.1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46,458,968.76 | 246,458,968.7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23,718,156.84 | 1,023,718,156.8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23,718,156.84 | 1,023,718,156.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56,347,490.74 | 1,572,044,154.00 |
调整情况说明详见44(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7,242,449.84 | 187,242,449.8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154,155.64 | 80,154,155.6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8,099,791.74 | 98,099,791.74 | |
应收账款 | 31,719,436.52 | 31,719,436.5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62,693,584.99 | 362,693,584.99 | |
其他应收款 | 107,223,714.34 | 107,223,714.3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867,133,133.07 | 867,133,133.0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875,680.92 | 4,875,680.9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1,085,206.06 | 1,085,206.06 |
无形资产 | 173,239.81 | 173,239.8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13,482.89 | 5,213,482.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262,403.62 | 115,347,609.68 | |
资产总计 | 981,395,536.69 | 982,480,742.7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7,263,284.08 | 87,263,284.0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4,500,000.00 | 74,500,000.00 | |
应付账款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878,876.08 | 878,876.08 | |
应交税费 | 210,729.25 | 210,729.25 | |
其他应付款 | 15,460.04 | 15,460.0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57,714.80 | 1,557,714.8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4,426,064.25 | 164,426,064.2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85,206.06 | 1,085,206.0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00,000.00 | 2,285,206.06 | |
负债合计 | 165,626,064.25 | 166,711,270.31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72,395,005.94 | 672,395,005.9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64,182.14 | 4,864,182.14 | |
未分配利润 | 38,510,284.36 | 38,510,284.3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5,769,472.44 | 815,769,472.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81,395,536.69 | 982,480,742.75 |
调整情况说明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 |
消费税 | 应纳增值税额 | 7%、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增值税额 | 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增值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深圳翔丰华") | 25%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福建翔丰华") | 15% |
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四川翔丰华") | 25% |
2、税收优惠
2021年1月,福建翔丰华取得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035001045,有效期三年, 2020年-2022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28,223,748.65 | 164,952,323.19 |
其他货币资金 | 103,768,360.76 | 58,042,446.12 |
合计 | 231,992,109.41 | 222,994,769.31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03,768,360.76 | 58,042,446.12 |
其他说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存入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9,574,000.34元,质押的应收票据到期收款转入保证金74,194,360.42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0,817,393.82 | 130,299,253.42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140,817,393.82 | 130,299,253.42 |
其中: | ||
合计 | 140,817,393.82 | 130,299,253.42 |
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有2笔结构性存款:
(1)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520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40,000,000.00元;
(2)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124的100,000,000.00元。
(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变动为817,393.82元。
3、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7,148,393.40 | 53,359,929.26 |
商业承兑票据 | 85,455,420.41 | 102,898,291.74 |
合计 | 162,603,813.81 | 156,258,221.00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67,177,602.42 | 100.00% | 4,573,788.61 | 2.74% | 162,603,813.81 | 160,579,155.83 | 100.00% | 4,320,934.83 | 2.69% | 156,258,221.0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7,148,393.40 | 46.15% | 77,148,393.40 | 53,359,929.26 | 33.23% | 53,359,929.26 | ||||
商业承兑汇票 | 90,029,209.02 | 53.85% | 4,573,788.61 | 5.08% | 85,455,420.41 | 107,219,226.57 | 66.77% | 4,320,934.83 | 4.03% | 102,898,291.74 |
合计 | 167,177,602.42 | 100.00% | 4,573,788.61 | 2.74% | 162,603,813.81 | 160,579,155.83 | 100.00% | 4,320,934.83 | 2.69% | 156,258,221.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77,148,393.40 | ||
商业承兑汇票 | 90,029,209.02 | 4,573,788.61 | 5.08% |
合计 | 167,177,602.42 | 4,573,788.61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4,320,934.83 | 252,853.78 | 4,573,788.61 | |||
合计 | 4,320,934.83 | 252,853.78 | 4,573,788.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2,155,123.60 |
合计 | 62,155,123.60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8,107,123.89 | |
商业承兑票据 | 3,031,278.81 | |
合计 | 68,107,123.89 | 3,031,278.81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其他说明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公司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071,713.56 | 7.73% | 36,071,713.56 | 100.00% | 33,713,722.81 | 7.84% | 33,713,722.81 | 100.00% | ||
其中: | ||||||||||
个别项 | 36,071,713.56 | 7.73% | 36,071,713.56 | 100.00% | 33,713,722.81 | 7.84% | 33,713,722.8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30,377,596.70 | 92.27% | 51,220,222.32 | 11.90% | 379,157,374.32 | 396,532,619.31 | 92.16% | 41,952,548.54 | 10.58% | 354,580,070.7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30,377,596.70 | 92.27% | 51,220,222.32 | 11.90% | 379,157,374.32 | 396,532,619.31 | 92.16% | 41,952,548.54 | 10.58% | 354,580,070.77 |
合计 | 466,449,310.26 | 100.00% | 87,291,935.88 | 18.71% | 379,157,374.32 | 430,246,342.12 | 100.00% | 75,666,271.35 | 17.59% | 354,580,070.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个别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1,236,092.29 | 1,236,092.29 | 100.00% | 已起诉立案 |
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 | 2,365,000.00 | 2,365,000.00 | 100.00% | 已采取法律手段催款,但执行未果 |
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 | 2,745,515.00 | 2,745,515.00 | 100.00% | 已起诉立案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3,864.66 | 503,864.66 | 100.00% | 已申请财产保全 |
东莞市金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2,602,304.60 | 2,602,304.60 | 100.00% | 已破产公告 |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716,968.85 | 15,716,968.85 | 100.00% | 已破产公告 |
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161,109.80 | 2,161,109.80 | 100.00% | 已破产公告 |
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 | 2,992,252.80 | 2,992,252.80 | 100.00% | 已起诉立案 |
其他单项 | 5,849,868.67 | 5,849,868.67 | 100.00% | 已起诉立案 |
合计 | 36,071,713.56 | 36,071,713.56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62,099,513.83 | 13,306,594.09 | 5.08% |
1至2年 | 149,659,006.06 | 25,100,124.37 | 16.77% |
2至3年 | 14,669,790.55 | 8,864,217.60 | 60.42% |
3年以上 | 3,949,286.26 | 3,949,286.26 | 100.00% |
合计 | 430,377,596.70 | 51,220,222.32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3,579,863.83 |
1至2年 | 150,564,765.86 |
2至3年 | 19,895,015.55 |
3年以上 | 32,409,665.02 |
3至4年 | 7,458,749.26 |
4至5年 | 13,199,510.65 |
5年以上 | 11,751,405.11 |
合计 | 466,449,310.26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33,713,722.81 | 2,992,252.80 | 634,262.05 | 36,071,713.56 | ||
组合计提 | 41,952,548.54 | 9,417,673.78 | 150,000.00 | 51,220,222.32 | ||
合计 | 75,666,271.35 | 12,409,926.58 | 784,262.05 | 87,291,935.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32,998.94 | 银行转账 |
合计 | 532,998.94 | --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72,066,513.16 | 15.45% | 3,658,762.37 |
客户二 | 45,190,421.78 | 9.69% | 6,267,766.61 |
客户三 | 43,436,824.36 | 9.31% | 2,205,254.72 |
客户四 | 35,517,954.00 | 7.61% | 8,551,401.99 |
客户五 | 32,326,550.00 | 6.93% | 1,671,313.99 |
合计 | 228,538,263.30 | 48.99%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公司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1月14日、2021 年3月31日、2021 年4月3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未来两年内到期的不低于出账金额两倍的“比亚迪系”客户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截至2021 年 6 月 30 日比亚迪系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2,066,513.16元;子公司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的 《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福建翔丰华所持有的LG ENERGY SOLUTION,LTD和爱尔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全部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子公司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与中国银行永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福建翔丰华所持有的爱尔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0,000,000.00元质押给中国银行永安支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LG ENERGY SOLUTION,LTD和爱尔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 51,001,439.90元。
6、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2,622,530.51 | 99.03% | 6,960,593.56 | 89.84% |
1至2年 | 221,201.04 | 0.97% | 784,134.66 | 10.12% |
2至3年 | 3,000.00 | 0.04% | ||
合计 | 22,843,731.55 | -- | 7,747,728.22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供应商一 | 非关联方 | 9,154,810.00 | 40.47% | 1年以内 | 业务未完结 |
供应商二 | 非关联方 | 2,610,000.00 | 11.54% | 1年以内 | 业务未完结 |
供应商三 | 非关联方 | 1,862,784.00 | 8.23% | 1年以内 | 业务未完结 |
供应商四 | 非关联方 | 1,457,946.91 | 6.44% | 1年以内 | 业务未完结 |
供应商五 | 非关联方 | 1,168,858.50 | 5.17% | 1年以内 | 业务未完结 |
合计 | -- | 16,254,399.41 | 71.85% | -- | -- |
其他说明:
预付账款2021年6月30日比2020年末增加15,096,003.33 元,增加比例194.84%,主要原因为公司石墨化委外加工预付款增加所致。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16,067.38 | 2,692,879.92 |
合计 | 816,067.38 | 2,692,879.92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无
2)重要逾期利息
无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无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无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 | 489,232.00 | 6,261.00 |
保证金 | 343,996.64 | 329,996.64 |
保险及公积金 | 29,600.02 | 38,928.94 |
出口退税 | 2,279,891.42 | |
其他 | 1,475,960.50 | 1,550,650.50 |
合计 | 2,338,789.16 | 4,205,728.5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0,291.44 | 1,502,557.14 | 1,512,848.5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2,872.80 | 12,872.80 | ||
本期转回 | -999.60 | -2,000.00 | -2,999.60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2,164.64 | 1,500,557.14 | 1,522,721.7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83,276.02 |
1至2年 | 194,732.64 |
2至3年 | 4,000.00 |
3年以上 | 1,456,780.50 |
4至5年 | 53,220.00 |
5年以上 | 1,403,560.50 |
合计 | 2,338,789.1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397,560.50 | 1,397,560.50 | ||||
组合计提 | 115,288.08 | 12,872.80 | 2,999.60 | 125,161.28 | ||
合计 | 1,512,848.58 | 12,872.80 | 2,999.60 | 1,522,721.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本期无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其他 | 1,397,560.50 | 3年以上 | 59.76% | 1,397,560.50 |
单位二 | 押金 | 86,996.64 | 1年以内25,044.00元,1-2年14,732.64元,3年以上47,220.00元。 | 3.72% | 86,996.64 |
单位三 | 保证金 | 80,000.00 | 1-2年 | 3.42% | 4,000.00 |
单位四 | 其他 | 68,400.00 | 1年以内 | 2.92% | 1,368.00 |
单位五 | 保证金(托盘) | 50,000.00 | 1-2年 | 2.14% | 2,500.00 |
合计 | -- | 1,682,957.14 | -- | 71.96% | 1,492,425.14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本期公司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其他应收款2021年6月30日比2020年末减少1,876,812.54 元,比例为69.70%,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收到2020年末出口退税款所致。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0,076,584.39 | 40,076,584.39 | 30,956,731.44 | 30,956,731.44 | ||
在产品 | 12,218,273.51 | 585,247.06 | 11,633,026.45 | 61,327,563.28 | 638,943.09 | 60,688,620.19 |
库存商品 | 95,365,413.41 | 1,320,464.03 | 94,044,949.38 | 73,877,721.05 | 1,320,464.03 | 72,557,257.02 |
委托加工物资 | 41,072,734.48 | 41,072,734.48 | 9,675,668.51 | 9,675,668.51 | ||
合计 | 188,733,005.79 | 1,905,711.09 | 186,827,294.70 | 175,837,684.28 | 1,959,407.12 | 173,878,277.16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638,943.09 | 53,696.03 | 585,247.06 | |||
库存商品 | 1,320,464.03 | 1,320,464.03 | ||||
合计 | 1,959,407.12 | 53,696.03 | 1,905,711.09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本期公司无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本期公司无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
10、合同资产无
11、持有待售资产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 | 1,756,482.48 | 9,901,148.71 |
合计 | 1,756,482.48 | 9,901,148.71 |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减少8,144,666.23 元,比例为 82.26%,主要原因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14、债权投资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无
16、长期应收款
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合计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深圳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该权益工具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指 |
其他说明:
深圳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在工商登记成立,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规定,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00.00万元出资,占公司2%股份,翔丰华于2019年5月7日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2019年7月4日出资人民币350.00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成本为40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无较大差异。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无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无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87,355,352.08 | 280,120,767.87 |
合计 | 287,355,352.08 | 280,120,767.8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9,414,809.93 | 169,969,645.19 | 6,830,965.68 | 7,949,466.75 | 344,164,887.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510,896.20 | 1,596,587.55 | 173,345.14 | 22,280,828.89 |
(1)购置 | 2,434,244.21 | 1,596,587.55 | 146,796.47 | 4,177,628.2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076,651.99 | 26,548.67 | 18,103,200.6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75,192.43 | 2,500.00 | 3,977,692.43 | ||
(1)处置或报废 | 3,975,192.43 | 2,500.00 | 3,977,692.43 | ||
4.期末余额 | 159,414,809.93 | 186,505,348.96 | 8,425,053.23 | 8,122,811.89 | 362,468,024.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282,691.43 | 37,821,680.29 | 4,636,451.85 | 3,303,296.11 | 64,044,119.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77,613.02 | 8,752,730.80 | 616,892.91 | 694,998.56 | 13,842,235.29 |
(1)计提 | 3,777,613.02 | 8,752,730.80 | 616,892.91 | 694,998.56 | 13,842,235.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71,308.04 | 2,375.00 | 2,773,683.04 | ||
(1)处置或报废 | 2,771,308.04 | 2,375.00 | 2,773,683.04 | ||
4.期末余额 | 22,060,304.45 | 43,803,103.05 | 5,250,969.76 | 3,998,294.67 | 75,112,671.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7,354,505.48 | 142,702,245.91 | 3,174,083.47 | 4,124,517.22 | 287,355,352.0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1,132,118.50 | 132,147,964.90 | 2,194,513.83 | 4,646,170.64 | 280,120,767.8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A栋-F栋宿舍、5号-10号厂房 | 71,486,763.90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6月30日固定资产抵押账面价值为 38,366,403.63 元。
(5)固定资产清理
无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2,699,949.99 | 123,541,634.20 |
合计 | 172,699,949.99 | 123,541,634.20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安装设备 | 95,600,880.74 | 95,600,880.74 | 56,005,634.34 | 56,005,634.34 | ||
工程建设 | 77,099,069.25 | 77,099,069.25 | 67,535,999.86 | 67,535,999.86 | ||
合计 | 172,699,949.99 | 172,699,949.99 | 123,541,634.20 | 123,541,634.2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 | 本期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 | 其中:本期利息 | 本期利息资本 | 资金来源 |
资产金额 | 金额 | 占预算比例 | 计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化率 | |||||||
二期安装设备 | 24,161,126.06 | 7,438,579.17 | 18,103,200.66 | 13,496,504.57 | 其他 | |||||||
二期扩建工程安装设备 | 26,934,773.77 | 23,288,439.92 | 50,223,213.69 | 募股资金 | ||||||||
三期安装工程 | 4,909,734.51 | 26,799,746.56 | 31,709,481.07 | 募股资金 | ||||||||
一期工程 | 171,681.41 | 171,681.41 | 其他 | |||||||||
二期工程 | 1,151,567.95 | 92,970.31 | 1,244,538.26 | 其他 | ||||||||
二期扩建工程 | 6,682.10 | 53,552,633.21 | 724,535.78 | 54,277,168.99 | 87.48% | 86.92% | 募股资金 | |||||
三期工程 | 3,321.17 | 12,831,798.70 | 8,745,563.30 | 21,577,362.00 | 70.82% | 66.42% | 募股资金 | |||||
合计 | 10,003.27 | 123,541,634.20 | 67,261,516.45 | 18,103,200.66 | 172,699,949.99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无其他说明:
1.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工程进度为86.29%,三期工程截至2021难6月30日工程进度为66.42%。
2.在建工程本期末比2020年末增加49,158,315.79 元,增加比例为39.79%,主要原因为:(1)公司二期扩建工程及三期工程建设进展显著;(2)公司各工程项目的生产设备已陆续购买并调试。
(4)工程物资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 | 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85,206.06 | 14,611,457.20 | 15,696,663.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626,309.86 | 22,626,309.86 | |
(1)租入 | 22,626,309.86 | 22,626,309.86 | |
4.期末余额 | 1,085,206.06 | 37,237,767.06 | 38,322,973.12 |
二、累计折旧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5,484.32 | 1,310,731.04 | 1,566,215.36 |
(1)计提 | 255,484.32 | 1,310,731.04 | 1,566,215.36 |
4.期末余额 | 255,484.32 | 1,310,731.04 | 1,566,215.36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29,721.74 | 35,927,036.02 | 36,756,757.7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85,206.06 | 14,611,457.20 | 15,696,663.26 |
其他说明:
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使用权资产期初数为15,696,663.26,本期末比本期期初增加21,060,094.50 元,增加比例为134.17%,主要为新增租赁设备。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514,514.01 | 600,000.00 | 410,084.21 | 64,524,598.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0,000.00 | 610,000.00 | |||
(1)购置 | 610,000.00 | 610,000.00 |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124,514.01 | 600,000.00 | 410,084.21 | 65,134,598.2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729,172.92 | 600,000.00 | 122,287.10 | 5,451,460.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5,145.18 | 97,340.40 | 732,485.58 | ||
(1)计提 | 635,145.18 | 97,340.40 | 732,485.5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364,318.10 | 600,000.00 | 219,627.50 | 6,183,945.6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760,195.91 | 190,456.71 | 58,950,652.6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785,341.09 | 345,075.75 | 59,130,416.8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6月30日无形资产抵押的账面价值为 48,920,485.55 元,其中三期土地使用权与兴业银行永安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一期土地使用权与中国银行永安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用于借款抵押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二期土地使用权(100亩)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用于借款抵押。
27、开发支出
无
28、商誉
无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房装修 | 84,158.40 | 29,703.00 | 54,455.40 | ||
合计 | 84,158.40 | 29,703.00 | 54,455.40 |
其他说明:
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减少29,703.00元,比例为35.29%,主要原因为公司长期待摊项目本期摊销所致。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3,388,446.27 | 16,591,797.22 | 83,459,461.88 | 14,604,312.44 |
合计 | 93,388,446.27 | 16,591,797.22 | 83,459,461.88 | 14,604,312.4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591,797.22 | 14,604,312.4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6,316,112.07 | 6,316,112.07 |
合计 | 6,316,112.07 | 6,316,112.0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389,165.82 | 389,165.82 | 2018年 |
2024年度 | 2,564,518.49 | 2,564,518.49 | 2019年 |
2025年度 | 3,362,427.76 | 3,362,427.76 | 2020年 |
合计 | 6,316,112.07 | 6,316,112.07 | -- |
其他说明:无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固定资产款 | 31,875,319.32 | 31,875,319.32 | 16,571,131.12 | 16,571,131.12 | ||
合计 | 31,875,319.32 | 31,875,319.32 | 16,571,131.12 | 16,571,131.12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增加15,304,188.20 元,增加比例为92.35%,主要原因为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及三期项目建设预付款增加所致。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0,062,500.00 | 15,018,073.62 |
抵押借款 | 70,588,682.68 | 25,038,570.00 |
保证借款 | 50,061,250.00 | 65,095,210.46 |
信用证贴现 | 7,150,000.00 | |
合计 | 170,712,432.68 | 112,301,854.0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本期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其他说明:
短期借款本期末比年初增加58,410,578.6 元,比例为52.01%,主要原因为公司银行流动贷款增加所致。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无
34、衍生金融负债
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7,158,325.20 | 152,981,103.01 |
合计 | 207,158,325.20 | 152,981,103.0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99,994,341.69 | 182,710,425.82 |
1-2年 | 6,005,335.31 | 21,612,850.22 |
2-3年 | 639,500.00 | 3,101,505.58 |
3年以上 | 29,800.00 | |
合计 | 206,668,977.00 | 207,424,781.6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平陆县石祥炭素厂 | 3,913,332.45 | 分期付款 |
福建省恒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1,618,838.83 | 业务未完结 |
合计 | 5,532,171.28 | -- |
其他说明:无
37、预收款项
无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52,587.68 | 55,019.52 |
2-3年 | 24,600.00 | 21,769.91 |
合计 | 877,187.68 | 76,789.43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客户货款 | 800,398.30 | 客户预付货款 |
合计 | 800,398.30 | ——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833,186.53 | 20,001,439.08 | 18,523,225.04 | 5,311,400.5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46,667.54 | 1,046,667.54 | ||
合计 | 3,833,186.53 | 21,048,106.62 | 19,569,892.58 | 5,311,400.5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833,186.53 | 18,857,027.17 | 17,378,813.13 | 5,311,400.57 |
2、职工福利费 | 163,466.10 | 163,466.10 | ||
3、社会保险费 | 693,187.16 | 693,187.1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67,449.68 | 567,449.68 | ||
工伤保险费 | 90,744.28 | 90,744.28 | ||
生育保险费 | 34,993.20 | 34,993.20 | ||
4、住房公积金 | 226,098.00 | 226,098.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1,660.65 | 61,660.65 | ||
合计 | 3,833,186.53 | 20,001,439.08 | 18,523,225.04 | 5,311,400.5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15,649.12 | 1,015,649.12 | ||
2、失业保险费 | 31,018.42 | 31,018.42 | ||
合计 | 1,046,667.54 | 1,046,667.54 |
其他说明: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比年初增加1,478,214.00元,比例为38.56%,主要原因为公司员工工资增加所致。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299,180.37 | |
企业所得税 | 3,739,204.04 | 8,009,164.95 |
个人所得税 | 429,137.83 | 71,746.8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50.22 | |
教育税附加 | 578.67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5.78 | |
土地使用税 | 182,918.06 | 182,918.06 |
房产税 | 91,443.69 | 91,443.68 |
印花税 | 94,085.01 | 193,510.33 |
合计 | 4,536,788.63 | 10,850,278.90 |
其他说明:
应交税费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减少6,313,490.27 元,比例为58.19%,主要原因为公司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64,658.72 | 380,477.64 |
合计 | 164,658.72 | 380,477.64 |
(1)应付利息
无
(2)应付股利
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 | 74,400.00 | 380,477.64 |
其他 | 90,258.72 | |
合计 | 164,658.72 | 380,477.6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其他说明:
其他应付款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减少215,818.92 元,比例为 56.72%,主要原因为应付费用减少所致。
42、持有待售负债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暂估销项税 | 3,568,490.25 | 1,567,697.43 |
合计 | 3,568,490.25 | 1,567,697.43 |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末比上年年末增加2,000,792.82 元,比例为 127.63%,主要原因为暂估销项税增加所致。
45、长期借款
无
46、应付债券
无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46,510,020.80 | 19,103,670.4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478,532.77 | -3,407,007.14 |
合计 | 37,031,488.03 | 15,696,663.26 |
其他说明:
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使用权资产期初数为15,696,663.26,租赁负债本期末比年初增加21,334,824.77 元,增加比例为 135.92%,主要为本期新增租赁设备。
48、长期应付款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无
50、预计负债无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3,213,165.26 | 900,000.00 | 1,461,117.72 | 42,652,047.54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43,213,165.26 | 900,000.00 | 1,461,117.72 | 42,652,047.5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动力电池长循环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生产项目 | 23,680,857.80 | 976,150.08 | 22,704,707.72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生产项目(2015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172,500.00 | 15,000.00 | 15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生产项目 (2016年 | 1,800,000.00 | 150,000.00 | 1,6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第一批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地方切块)) |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17年第二批省级预算投资计划 | 2,333,333.20 | 170,000.02 | 2,158,333.18 | 与资产相关 | ||||
高端石墨和新型硅碳负极材料生产线自动化建设项目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石墨(烯)产业技术平台研发建设项目 | 120,000.08 | 19,999.98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科研设备后补助资金 | 906,474.18 | 124,967.64 | 781,506.54 | 与资产相关 | ||||
雏鹰计划专项资金补助 | 900,000.00 | 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3,213,165.26 | 900,000.00 | 1,461,117.72 | 42,652,047.54 |
其他说明:无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说明: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72,395,005.94 | 672,395,005.94 | ||
合计 | 672,395,005.94 | 672,395,005.9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56、库存股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无
58、专项储备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864,182.14 | 4,864,182.14 | ||
合计 | 4,864,182.14 | 4,864,182.1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6,458,968.76 | 201,005,914.6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6,458,968.76 | 201,005,914.6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702,857.27 | 45,453,054.1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0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9,157,567.48 | 246,458,968.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81,380,616.93 | 279,268,906.59 | 204,471,017.46 | 144,725,573.44 |
其他业务 | 498,450.68 | 393,872.32 | 6,303,487.70 | 3,593,989.89 |
合计 | 381,879,067.61 | 279,662,778.91 | 210,774,505.16 | 148,319,563.33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381,879,067.61 | 381,879,067.61 | ||
其中: | ||||
负极材料 | 381,380,616.93 | 381,380,616.93 | ||
其他业务 | 498,450.68 | 498,450.6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381,879,067.61 | 381,879,067.61 | ||
其中: | ||||
华东地区 | 218,074,841.38 | 218,074,841.38 | ||
华南地区 | 40,677,167.12 | 40,677,167.12 | ||
华中地区 | 31,110,401.59 | 31,110,401.59 | ||
华北地区 | 18,678,849.58 | 18,678,849.58 | ||
其他地区 | 73,337,807.94 | 73,337,807.94 | ||
其中: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381,879,067.61 | 381,879,067.61 | ||
其中: | ||||
按时点确认 | 381,879,067.61 | 381,879,067.61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381,879,067.61 | 381,879,067.61 | ||
其中: | ||||
直销 | 381,879,067.61 | 381,879,067.61 | ||
合计 | 381,879,067.61 | 381,879,067.61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详见附注39。本公司与客户之间销售商品的合同包含一项履约义务,该项履约义务在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完成。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公司本期无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度同期增加171,104,562.45 元,增加比例为81.18%,主要原因为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引导下,新能源汽车需求持续上涨,增速显著。公司所处行业下游电池生产商加大生产力度,对公司负极材料的需求大幅增长,从而带动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增加。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9,000.12 | |
教育费附加 | 137,400.08 | |
房产税 | 182,887.39 | 125,570.48 |
土地使用税 | 365,836.12 | 213,441.39 |
印花税 | 195,903.58 | 88,859.1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1,600.04 | |
合计 | 744,627.09 | 885,871.29 |
其他说明:无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51,307.07 | 387,892.84 |
运输费 | 6,016,945.90 | 2,507,018.95 |
差旅费 | 88,911.76 | 91,752.06 |
业务招待费 | 408,792.83 | 276,545.35 |
佣金 | 9,910,951.08 | 2,544,703.99 |
出口费 | 274,374.35 | 16,047.17 |
其他 | 253,858.49 | 257,867.69 |
合计 | 17,805,141.48 | 6,081,828.05 |
其他说明:
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度同期增加11,723,313.43 元,比例为192.76%,主要原因为随着上半年公司业务量的增加,销售运费及销售佣金随之增加。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90,416.43 | 2,060,102.99 |
折旧和摊销 | 2,526,332.65 | 1,740,349.31 |
办公费 | 953,386.27 | 288,093.75 |
差旅费 | 768,592.62 | 477,171.35 |
业务招待费 | 1,544,448.46 | 631,686.93 |
水电费 | 624,873.41 | 334,577.21 |
咨询/审计费 | 758,588.68 | 48,165.14 |
汽车费用 | 264,529.19 | 203,723.46 |
租赁费 | 130,947.82 | 283,890.17 |
其他 | 788,859.67 | 358,886.84 |
合计 | 12,250,975.20 | 6,426,647.15 |
其他说明:
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度同期增加5,824,328.05 元,增加比例为90.63%,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疫情影响管理费用较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各项管理成本亦有所增加。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219,622.24 | 3,823,530.14 |
折旧与摊销 | 1,736,760.93 | 1,992,205.61 |
材料消耗 | 2,984,784.87 | 619,674.94 |
其他 | 1,800,369.43 | 921,951.37 |
合计 | 12,741,537.47 | 7,357,362.06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本期比上年度同期增加5,384,175.41 元,增加比例为73.18%,主要是公司的研发活动积极有序的开展。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828,210.55 | 2,664,341.44 |
减:利息收入 | 494,633.29 | 106,696.12 |
利息净支出 | 2,333,577.26 | 2,557,645.32 |
汇兑损失 | 1,164,116.46 | 111,704.54 |
减:汇兑收益 | 910,230.31 | 302,259.15 |
汇兑净损失 | 253,886.15 | -190,554.61 |
银行手续费 | 189,474.94 | 112,227.15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615,476.51 | |
其他 | 84,865.50 | 3,378.68 |
合计 | 3,477,280.36 | 2,482,696.54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度同期增加994,583.82 元,比例为40.06%,主要原因为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所致。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生产项目 | 976,150.08 | 976,150.08 |
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生产项目(2015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生产项目 (2016年第一批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地方切块)项目资金的通知) | 150,000.00 | 150,000.00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17年第二批省级预算投资计划 | 175,000.02 | 175,000.02 |
二氧化钛低温动力电池负极材料研发 | 19,999.98 | 19,999.98 |
科研设备后补助资金 | 124,967.64 | 124,967.64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 500,000.00 | |
收到2019年专利奖励金 | 200,000.00 | |
收到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 | 2,318.40 | 32,656.88 |
2021年一季度企业增产增效奖励 | 301,100.00 | |
增压泵补助款 | 30,000.00 | |
2019年工信局科技专项经费 | 200,000.00 |
工信局2019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资金 | 959,800.00 | |
高层次人才推介奖励 | 30,000.00 | |
企业稳岗补贴 | 58,825.49 | |
2020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 | 20,000.00 | |
知识产权优势奖励资金 | 100,000.00 | |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站启动经费 | 50,000.00 | |
2018创新项目奖励金 | 90,000.00 | |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安家人才补助 | 110,000.00 | |
就业中心招聘会补助 | 700.50 | |
合计 | 3,684,336.12 | 1,923,300.59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315,520.29 | |
合计 | 2,315,520.29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收到的理财收益。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无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8,140.4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18,140.40 | |
合计 | 518,140.40 |
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计提的理财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873.20 | 27,959.8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878,518.31 | -9,681,985.71 |
合计 | -11,888,391.51 | -9,654,025.91 |
其他说明: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3,696.03 | |
合计 | 53,696.03 |
其他说明: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 292,957.39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9,166.00 | 35,784.00 | |
合计 | 19,166.00 | 35,784.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无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05,000.00 | 505,000.00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204,009.30 | 1,204,009.30 | |
其他 |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 1,714,009.39 | 1,714,009.39 |
其他说明: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474,071.09 | 5,796,696.8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87,484.77 | -1,720,211.02 |
合计 | 5,486,586.32 | 4,076,485.8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8,185,185.0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046,296.2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960,157.2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4,582.1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5,073.53 |
其他 | -1,529,061.34 |
所得税费用 | 5,486,586.32 |
其他说明:无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363,153.80 | 77,458.10 |
政府补助 | 3,308,507.74 | 577,382.87 |
往来款 | ||
其他 | 409,933.17 | 271,306.30 |
合计 | 4,081,594.71 | 926,147.2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20,800.00 | 144,200.00 |
付现费用 | 17,900,170.44 | 3,286,573.71 |
往来款 | ||
其他 | 1,402,271.87 | 2,550,753.26 |
合计 | 19,423,242.31 | 5,981,526.9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310,000,000.00 | |
合计 | 31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320,000,000.00 | |
合计 | 32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105,825,796.68 | 149,470,267.55 |
合计 | 105,825,796.68 | 149,470,267.5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151,551,711.30 | 97,698,543.59 |
其他 | 1,469,427.00 | |
合计 | 153,021,138.30 | 97,698,543.5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42,698,598.72 | 27,742,066.9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888,391.51 | 9,654,025.9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116,554.61 | 11,493,090.8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566,215.36 | |
无形资产摊销 | 732,485.58 | 656,567.6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9,703.00 | 48,792.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2,957.3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04,009.39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8,140.4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86,647.60 | 2,664,341.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54,451.5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87,484.78 | -1,720,211.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949,017.54 | 26,510,535.8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8,982,014.11 | -10,643,265.5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6,189,712.08 | -109,331,663.1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21,209.52 | -43,218,676.4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8,223,748.65 | 18,430,617.2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4,952,323.19 | 18,186,133.8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728,574.54 | 244,483.4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8,223,748.65 | 164,952,323.1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8,223,748.65 | 164,952,323.1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223,748.65 | 164,952,323.19 |
其他说明:无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无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3,768,360.7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9,574,000.34元,质押的应收票据到期收款转入保证金74,194,360.42元。 |
应收票据 | 62,155,123.60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
固定资产 | 38,366,403.63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8,920,485.55 | 银行借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123,067,953.06 | 银行借款质押 |
合计 | 376,278,326.60 | -- |
其他说明:无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096,685.82 | 6.4601 | 20,004,900.0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170,975.00 | 6.4601 | 12,842,647.47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无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无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详见“51递延收益”、“67其他收益”。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说明: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合并成本
无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无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无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是深圳翔丰华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翔丰华持股比例70%。四川翔丰华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及销售。目前正在建设中,截止2021年6月30日暂未开展业务。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永安市 | 永安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遂宁市 | 遂宁市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一致。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情形;也无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情况。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本公司无代理或委托情况。其他说明: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0.00% | 0.00 | 0.00 | 0.0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四川翔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单位:元
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四川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是深圳翔丰华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翔丰华持股比例70%。四川翔丰华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及销售。目前正在建设中,截止2021年6月30日暂未开展业务。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本公司无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本公司无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财务报表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计量风险的方法: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期公司无逾期未计提坏账准备的金融资产。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计量风险的方法: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外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无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对利率风险的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计量风险的方法:
因公司存在银行借款,故在货币政策稳健偏紧和融资供求关系相对偏紧的条件下,推动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上升,从而增加公司的融资成本。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817,393.82 | 140,817,393.82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140,817,393.82 | 140,817,393.82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40,817,393.82 | 140,817,393.82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40,817,393.82 | 4,000,000.00 | 144,817,393.82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无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400.00万元,为2019年投资的深圳石墨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2%股权,该公司2019年才开始运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第44条规定,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2021年6月30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能代表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本期内未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情况。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
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周鹏伟、钟英浩 | 22.06% | 22.0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周鹏伟、钟英浩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1年06月04日 | 2025年06月03日 | 否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1年05月16日 | 2026年05月15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年06月18日 | 2025年06月15日 | 否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1年01月14日 | 2024年01月13日 | 否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6,500,000.00 | 2021年03月31日 | 2024年03月30日 | 否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04月30日 | 2024年04月29日 | 否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05月19日 | 2023年11月19日 | 否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1年06月18日 | 2023年12月18日 | 否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年06月22日 | 2023年12月18日 | 否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0年12月21日 | 2025年12月20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36,019.79 | 1,106,231.57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无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2015年8月10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由深圳市龙岗区
人民法院做出(2015)深龙法民二初字第388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247,260.72元和逾期付款利息(货款分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6)粤03民破149号《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立案,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要求向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
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股东返还抽逃的注册资本。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2日作出的(2018)粤03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起诉股东出资纠纷一案被驳回诉讼请求。根据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19年4月8日出具的《关于征求意见的函》(2019)爱华动力破管字第002号,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征求债权人是否提起上诉。管理人根据征求意见未提起上诉。截至2021年6月30日,管理人诉讼尚在进行中。
2、2015年10月16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82,000.00元及违约金90,134.00元,该案件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5655号。2016年6月13日,法院做出以下判决,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82,000.00元及违约金90,134.00元(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4年10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2017年5月2日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判决,未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拟终止执行,待发现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深圳市天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诉讼。
3、2013年8月28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梅州市中能科技有限公司”)、赖锐锋买卖合同纠纷,由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做出(2013)梅县法畲民初字第91号的民事调解书,三方确认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从13年9月份开始,分七期(每月月底前)支付货款总共737,130.00元,法定代表人赖锐锋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深圳翔丰华申请强制执行并由广东省梅县法院于2013年12月18日作出(2013)梅县法执字第1005号的执行裁定书。2014年2月17日,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将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拍卖所得向深圳翔丰华支付121,12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其余货款616,010.00元梅州市正宜能源有限公司尚未执行。
4、2016年1月18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市山伊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由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做出(2015)惠城法仲民初字第930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惠州市山伊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付清货款908,601.80元以及从2015年6月10日起至货款结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货款利率计算的相应的利息。2016年7月11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做出被执行人惠州市山伊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款分配方案,实际分配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082.00元。2018年4月18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7)粤13破申13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惠州市山伊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现法院确认债权人、债务人对管理人编制的《无异议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596.9414万元,其中深圳翔丰华的债权确认总额为100.134万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
5、2015年7月13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世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做出(2015)东三法民二初字第991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东莞市世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36,000.00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2016年7月23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做出(2015)东三法执异字第62号的执行裁定书,案外人提出异议中止了对东莞市世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机器设备的执行。
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粤1973执1440号《执行裁定书》,除查封的机器设备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被申请破产清算,故终结本次执行。2018年6月22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18)粤1973破申14号,公司已申报债权,并已参加债权人会议。根据东莞市世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出具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17)粤1973破12号,因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与普通破产债权暂未有破产财产可供清偿,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债权暂时得不到分配清偿。因分配方案未经债权人表决通过,破产管理人作出第二次分配方案,目前该方案尚未确定表决结果。截至2021年6月30日,破产清算尚在进行中。
6、2016年12月25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作为民事和解和调解、民事诉讼一审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对与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浙川县人民法院受理,做出(2016)豫1236民初245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货款282,000.00元以及自2015年11月3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2018年8月28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做出(2018)豫1326
执857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说明在执行(2016)豫1326民初2456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被执行人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2016)豫1326民初245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河南恒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判决。
7、2017年4月21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与深圳市唐鼎实业有限公司、孙东明买卖合同纠纷,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做出(2017)粤0306民初9115号《民事调解书》,深圳市唐鼎实业有限公司、孙东明同意从2017年5月开始每月底至少支付50,000.00元,若于2017年12月31日前付清货款本金852,194.10元及诉讼费14,075.00元,则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要求支付利息及律师费等,若于2017年12月31日后仍未付清上述款项,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支付本金852,194.10元、诉讼费14,075元、律师费60,000.00元及利息(算至2017年3月20日为116,404.85元,往后的利息以未付货款本金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至付清之日止)。孙小东代孙东明于2017年6月5日向公司支付第一笔款项50,000.00元,2017年9月27日向公司支付第二笔款项40,000.00元,2017年12月7日向公司支付第三笔款项5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再收到余下款项。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查证结果通知书》(2018)粤0306执6675号,法院已查封孙东明名下的车辆和深圳市唐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没有查到其他财产。案件代理律师已于2018年10月18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加大执行力度并基于孙东明及深圳市唐鼎实业有限公司转移资产的情况申请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案件执行及移交尚在进行中。
8、2018年4月27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林大晓、尚品超意(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广东迅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刚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返还购车款1,230,000.00元及购车税费等178,386.00元以及利息(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暂计至2018年4月20日为617,812.00元)。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3日做出的(2018)粤1972民初61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尚品超意(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和林大晓连带向深圳翔丰华返款购车款1,230,000.00元及支付利息,广东迅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王刚连带向深圳翔丰华返款费用共计178,386.00元及利息。林大晓、尚品超意(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广东迅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刚尚未执行该判决。根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3日做出的(2019)粤1972执7638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粤1972民初6169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决定立案执行。2019年10月28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款分配表》,法院执行了被执行人王刚名下的财产,可分配执行总额为964,000.00元,发行人可分得执行款为10,825.50元。
2019年10月31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作出《执行裁定书》(2019)粤1972执7638号之一,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所有调查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本案无法继续执行,深圳翔丰华亦同意终结本次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9、2018年4月30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65,000.00元及利息(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为279,141.43元)。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做出的(2018)粤0309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65,000元及利息,陈国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判决,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0日做出(2020)粤0309执3616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粤0309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10、2018年4月30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84,000.00元及利息(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为114,896.55元)。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做出的(2018)粤0309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东莞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84,000.00元及利息,陈国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东莞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尚未执行该判决。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0日做出(2020)粤0309执3615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粤0309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11、2018年5月9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东莞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桐、张相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定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452,583.50元及利息(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为36,402.81元)。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于2018年5月21日做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东莞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桐、张相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粤1973民初9204号。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8日作出的(2018)粤1973民初920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深圳翔丰华支付货款452,583.50元及利息,张相桐、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东莞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桐、张相楠未执行该判决。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2日做出(2019)粤1973执7071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粤1973民初920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决定立案执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深圳市洪业兴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执行452,583.50元。
12、2018年5月21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支付货款416,279.00元及利息(暂算至2018年4月30日为37,297.51元)。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1日做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粤1973民初9169号。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3日作出的(2018)粤1973民初919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翔丰华支付货款416,279.00元及利息,张相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东莞市特瑞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张相楠未执行该判决。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2日做出(2019)粤1973执7073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翔丰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粤1973民初919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13、2018年8月10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94,455.00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156,823.91元(暂算至2018年7月31日,要求支付至本案债务完全清偿之日)。根据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4日做出的(2018)豫1303民初5849号《民事调解书》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愿意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货款1,494,455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调解书,深圳翔丰华亦未申请强制执行。
14、2018年11月30日,福建翔丰华就其与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支付票据金额611,750.00元及利息(暂算至2018年11月30日为4,117.00元)、500,000.00元及利息(暂算至2018年11月30日为1,847.00元)。
根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9日做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福建翔丰华诉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两案,案号分别为(2019)粤1972民初2970号、(2019)粤1972民初2971号。
2019年3月19日,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对(2019)粤1972民初2970号、(2019)粤1972民初2971号两案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2019年4月11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粤1972民初2970号之一驳回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19年9月6日,福建翔丰华就其与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纠纷另行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向福建翔丰华支付货款503,864.66元及利息(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9月6日为55,247.00元)。根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5日做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福建翔丰华与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1972民初19714号。
2019年11月5日,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2019年11月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粤1972民初19714号)驳回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19年11月20日,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主张管辖权异议,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案件尚在进行中。
15、2018年8月10日,福建翔丰华就其与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51,060.00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83,992.53元(暂计至2018年7月31日,要求支付至本案债务完全清偿之日)。
根据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3日做出的(2018)豫1303民初5848号《民事调解书》,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愿意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货款1,251,06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尚未执行该调解书,福建翔丰华亦未申请强制执行。
16、2021年2月26日,福建翔丰华就其与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永安市人民法院,请求判
令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92,252.80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172,802.60元(暂计至2021年3月1日,要求支付至本案债务完全清偿之日)。根据永安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7日做出的(2021)闽0481民初1057号《民事判决书》,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福建翔丰华尚欠货款2992252.8元,逾期利息172802.6元(截止至2021年3月1日),并以尚欠2992252.8元货款为本金,按LPR的1.3倍利率标准从2021年3月2日起继续向福建翔丰华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该判决书于2021年7月20日生效。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
2、利润分配情况
无
3、 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本公司主要业务是从事石墨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由于本公司资源统一管理,并无具体营运分部财务资料,故就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向本公司管理层呈报的资料以本公司整体营运业绩为主。因此,并无呈列营运分部资料。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730,652.85 | 12.52% | 10,730,652.85 | 100.00% | 0.00 | 10,831,915.96 | 23.06% | 10,831,915.96 | 100.00% | |
其中: | ||||||||||
个别项 | 10,730,652.85 | 12.52% | 10,730,652.85 | 100.00% | 0.00 | 10,831,915.96 | 23.06% | 10,831,915.9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4,997,999.42 | 87.48% | 6,592,465.13 | 8.79% | 68,405,534.29 | 36,132,894.53 | 76.94% | 4,413,458.01 | 12.21% | 31,719,436.5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4,997,999.42 | 87.48% | 6,592,465.13 | 8.79% | 68,405,534.29 | 36,132,894.53 | 76.94% | 4,413,458.01 | 12.21% | 31,719,436.52 |
合计 | 85,728,652.27 | 100.00% | 17,323,117.98 | 20.21% | 68,405,534.29 | 46,964,810.49 | 100.00% | 15,245,373.97 | 32.46% | 31,719,436.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个别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 | 1,236,092.29 | 1,236,092.29 | 100.00% | 已起诉立案 |
深圳市爱华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2,365,000.00 | 2,365,000.00 | 100.00% | 已采取法律手段催款,但执行未果 |
河南省东雷锂电有限公司 | 1,494,455.00 | 1,494,455.00 | 100.00% | 已起诉立案 |
其他单项 | 5,635,105.56 | 5,635,105.56 | 100.00% | 已起诉立案 |
合计 | 10,730,652.85 | 10,730,652.85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2,066,513.16 | 3,660,978.87 | 5.08% |
3年以上 | 2,931,486.26 | 2,931,486.26 | 100.00% |
合计 | 74,997,999.42 | 6,592,465.13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2,066,513.16 |
3年以上 | 13,662,139.11 |
4至5年 | 1,910,734.00 |
5年以上 | 11,751,405.11 |
合计 | 85,728,652.2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0,831,915.96 | 101,263.11 | 10,730,652.85 | |||
组合计提 | 4,413,458.01 | 2,329,007.12 | 150,000.00 | 6,592,465.13 | ||
合计 | 15,245,373.97 | 2,329,007.12 | 251,263.11 | 17,323,117.9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72,066,513.16 | 84.06% | 3,658,762.37 |
客户二 | 2,365,000.00 | 2.76% | 2,365,000.00 |
客户三 | 1,494,455.00 | 1.74% | 1,494,455.00 |
客户四 | 1,236,092.29 | 1.44% | 1,236,092.29 |
客户五 | 884,000.00 | 1.03% | 884,000.00 |
合计 | 78,046,060.45 | 91.03%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期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公司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42,774,734.02 | 107,223,714.34 |
合计 | 142,774,734.02 | 107,223,714.34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无
2)重要逾期利息
无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 | 14,300.00 | 6,261.00 |
保证金 | 147,996.64 | 131,996.64 |
保险及公积金 | 24,600.02 | 23,928.94 |
募集资金 | 142,600,000.00 | 107,000,000.00 |
其他 | 1,475,960.50 | 1,550,650.50 |
合计 | 144,262,857.16 | 108,712,837.08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565.60 | 1,484,557.14 | 1,489,122.7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转回 | -999.60 | -999.60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3,566.00 | 1,484,557.14 | 1,488,123.1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2,803,344.02 |
2至3年 | 14,732.64 |
3年以上 | 1,444,780.50 |
4至5年 | 47,220.00 |
5年以上 | 1,397,560.50 |
合计 | 144,262,857.1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397,560.50 | 1,397,560.50 | ||||
组合计提 | 91,562.24 | 999.60 | 90,562.64 | |||
合计 | 1,489,122.74 | 999.60 | 1,488,123.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期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募集资金 | 142,600,000.00 | 1年以内 | 98.85% | |
单位二 | 其他 | 1,397,560.50 | 3年以上 | 0.97% | 1,397,560.50 |
单位三 | 押金 | 86,996.64 | 1年以内25,044.00元,1-2年14,732.64元,3年以上47,220.00元。 | 0.06% | 86,996.64 |
单位四 | 其他 | 68,400.00 | 1年以内 | 0.05% | 1,368.00 |
单位五 | 押金 | 45,000.00 | 1年以内 | 0.03% | 900.00 |
合计 | -- | 144,197,957.14 | -- | 98.93% | 1,486,825.14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本期公司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94,083,462.50 | 87,156,771.68 | 79,216,357.33 | 75,247,118.58 |
合计 | 94,083,462.50 | 87,156,771.68 | 79,216,357.33 | 75,247,118.58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94,083,462.50 | 94,083,462.50 | ||
其中: | ||||
石墨负极材料 | 94,083,462.50 | 94,083,462.5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94,083,462.50 | 94,083,462.50 | ||
其中: | ||||
华东地区 | 873,300.00 | 873,300.00 | ||
华南地区 | 37,456,202.50 | 37,456,202.50 | ||
华中地区 | 14,329,760.00 | 14,329,760.00 | ||
其他地区 | 41,424,200.00 | 41,424,200.00 | ||
其中: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94,083,462.50 | 94,083,462.50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94,083,462.50 | 94,083,462.50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94,083,462.50 | 94,083,462.50 | ||
其中: | ||||
直销 | 94,083,462.50 | 94,083,462.5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详见39。本公司与客户之间销售商品的合同包含一项履约义务,该项履约义务在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完成。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97,189.84 |
合计 | 1,797,189.84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84,336.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33,660.69 |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34,262.05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94,843.39 | 处置报废固定资产产生的的损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65,821.48 | |
合计 | 4,391,593.9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9% | 0.427 | 0.4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7% | 0.3831 | 0.383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