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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生物”、“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康泰生物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3号)同意注册,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1,034.00万元(含税)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8,96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SZAA40430《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238,051.14135,690.00
2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车间项目79,216.5063,276.0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317,267.64198,966.00

注: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车间项目实际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 1,034.00万元(含税)后的金额。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38,607,597.93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538,607,597.93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357,026,729.12
2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车间项目181,580,868.81
合计538,607,597.93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1SZAA40439”《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本次置换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四、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

2021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1SZAA40439)。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康泰生物的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康泰生物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康泰生物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 舟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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