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长印文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保证《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