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继续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交易业务自交易日至到期日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次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