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的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29日收到郑志华先生及谢耘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的书面辞呈。郑志华先生及谢耘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均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所有职务。郑志华先生及谢耘先生均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就期满离任而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其他事宜,其离任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
郑志华先生及谢耘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郑志华先生及谢耘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