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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0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105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定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9日(周四)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周四)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周四)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建平董事长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341,777,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82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65,865,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87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75,911,9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5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19,754,5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3,842,5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8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75,911,9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505%。

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建平、陈建国、陈来红、左新词、谷清海、李连香、沈锐、张文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不存在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刘建平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745,233股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陈建国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753,233股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陈来红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41,745,233股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左新词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745,234股

1.05.候选人:关于选举谷清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745,235股

1.06.候选人:关于选举李连香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745,234股

1.07.候选人:关于选举沈锐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745,234股

1.08.候选人:关于选举张文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747,233股

根据表决结果,刘建平、陈建国、陈来红、左新词、谷清海、李连香、沈锐、张文峰同意股份数分别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341,777,230股的99.9976%、99.9982%、99.9976%、99.9976%、99.9976%、

99.9976%、99.9976%、99.9978%,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刘建平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722,512股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陈建国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730,512股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陈来红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722,512股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左新词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722,513股

1.05.候选人:关于选举谷清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722,514股

1.06.候选人:关于选举李连香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722,513股

1.07.候选人:关于选举沈锐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9,722,513股

1.08.候选人:关于选举张文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724,512股。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夏鹏、韩放、陈天翔、陶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候选人:关于选举夏鹏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0,790,659股

2.02.候选人:关于选举陈天翔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0,790,659股

2.03.候选人:关于选举韩放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0,790,659股

2.04.候选人:关于选举陶杨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0,792,659股

根据表决结果,夏鹏、陈天翔、韩放、陶杨同意股份数分别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341,777,230股的99.9265%、99.9265%、99.9265%、

99.9266%,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选举夏鹏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8,767,938股

2.02.候选人:关于选举陈天翔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8,767,938股

2.03.候选人:关于选举韩放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8,767,938股

2.04.候选人:关于选举陶杨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8,769,938股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李铁证、李振林、刘风雷、张晓东为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铁证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346,834股

3.02.候选人:关于选举李振林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346,835股

3.03.候选人:关于选举刘风雷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745,234股

3.04.候选人:关于选举张晓东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341,348,834股

根据表决结果,李铁证、李振林、刘风雷、张晓东同意股份数分别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341,777,230股的99.9679%、99.9679%、

99.9976%、99.968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以上四位股东代表监事将同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三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铁证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324,113股

3.02.候选人:关于选举李振林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324,114股

3.03.候选人:关于选举刘风雷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722,513股

3.04.候选人:关于选举张晓东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9,326,113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丽、罗聪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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