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第三条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
第十八条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二十条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洽洽食品:《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21-07-30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