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债”的议案》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决定在2021年8月24日前 “九洲转债”触发赎回条款时,不行使该权利,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债”。
公司《关于公司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2”的议案》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决定在未来的三个月内(即2021年7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在 “九洲转2”触发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2”。
公司《关于公司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2”》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