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613.6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53.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60.0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1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8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使用 |
(万元)
(万元) | 额(万元) | |||
1 | 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 | 浙江创新产业 | 25,487.43 | 22,277.30 |
2 | 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咸亨国际 | 23,402.16 | 10,683.16 |
3 | 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咸亨国际 | 4,594.28 | 4,594.28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浙江创新产业 | 6,695.91 | 6,695.91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咸亨国际 | 17,000.00 | 3,209.36 |
合计 | - | 77,179.78 | 47,460.01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实施。
(六)决议有效期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将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