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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1-05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美”)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977,6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30,000.0026,297.76
2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10,660.9210,000.00
3营销网络扩建项目10,000.003,000.00
合计50,660.9239,297.7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26,297.7626,297.76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10,000.00-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3,000.003,000.00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2020年7月9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终止“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0,094.37万元(包含截至2020年6月22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除上述变更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以及“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26,297.767,873.4929.94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3,000.00--
合计29,297.767,873.49/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00Z0208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2021年8月2023年8月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2021年11月2022年12月

(二)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延期原因

该募投项目由“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与“甲氧虫酰肼系列”三个系列子项目组成。其中,“二甲戊灵系列”扩产建设已于2019年完工并投产,当年二甲戊灵原药产能由8,000吨提升至12,000吨;“加氢系列”与“甲氧虫酰肼系列”共用设施建设较多需合并统计,截至目前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厂区土建与安装、部分设备购置与安装,预计无法于2021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进行延期。“加氢系列”与“甲氧虫酰肼系列”子项目需要延期的原因如下:

(1)“甲氧虫酰肼系列”工艺包升级,公司需待相关工艺技术研发成果稳定后进行投资公司在子项目“甲氧虫酰肼系列”的投资实施过程的同时,持续在原有工艺包

的基础上对工艺技术进行优化和完善,待相关工艺技术研发成果稳定后会继续按原计划进行投资,从而确保募投项目后续投资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线能够满足升级工艺的应用,同时确保募投项目投产后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已取得甲氧虫酰肼合成工艺对应专利,获得甲氧虫酰肼的原药登记证,正在加大工艺研发力度,以期尽快完成新一代技术的工艺包完善,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

(2)江苏省内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动,公司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整治提升工作“3.21”响水爆炸事故发生以来,江苏省政府组织对全省化工企业进行大规模安全生产检查,省内行业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动,先后取消了包括薛行化工园区在内的24个化工园区定位,取消比例达到了45.28%,对新改扩建项目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永安”)积极配合园区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五位一体”等系列整治提升和认证工作,并已获得涟水县化治办和涟水县政府对重点监测点的审核认定,公司正进一步按照省里统一要求进行自查及资质认定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政府及政策指导意见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若未来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或增加实施主体等,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内外部程序。

(3)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放缓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受2020年初以来的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的工厂复产、员工复工、产品出货、运营效率等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稳健经营、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放缓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2、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延期原因

该募投项目原定建设内容为:成立贝斯美营销总公司、成立境外分公司并配置营销人员、新增省级分公司并配置营销人员。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使得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和营销环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疫情原因,公司向全国各省份及国外各地区铺设营销网点风险较高。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避免造成资金浪费,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暂缓实施营销网络扩建募投项目。

综上原因,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存在滞后情形,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其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将上述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况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上述拟延期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

1、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募投项目生产产品包括戊胺、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甲氧虫酰肼原药及制剂,其中戊胺、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是对公司现有产能的扩大,以解决产能不足问题;甲氧虫酰肼原药及制剂是公司对自主研发的新型农药产品进行产业化,有助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与完善,能够有效拓展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公司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对国内外市场开发,进一步丰富产品系列,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以高质量产品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无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拥有自主研发改良的甲氧虫酰肼工艺,拥有成熟的加氢工艺,“甲氧虫酰肼系列”与“加氢系列”项目的工艺和技术不存在重大变化。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提升行业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公司将按照既定战略,拟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结合管理层的战略规划、公司目前的研发投入进展,公司上述募投项目无法推进的可能较小,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营销网络的扩建可使公司的产品进一步覆盖市场,同时能够减少流通中间环节,有利于降低流通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客户维护、开发能力,增强产品推广力度,为国内外市场的销售提供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持,并为公司研发的后续品种提供销售网络储备,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长期以来注重销售体系的打造并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同时,通过多年来在营销方面的投入,公司也已经拥有了良好的渠道运营、管理经验和区域市场布局策略,原有的优质营销渠道对公司的新的营销网络建设有一定的推力作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过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贝斯美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市场环境和行业趋势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贝斯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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