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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7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15: 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黄代波、尹建桥、张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因公司发展战略及产业协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及其股东于2020年11月10日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使用约1.3亿元受让埃弗米原始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持有埃弗米51%的股权。2021年7月26日,公司与埃弗米及其股东就前述意向协议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就其股东股权转让及增资、交割、标的公司的治理、业绩承诺补偿等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公司以1.326亿元受让埃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持有埃弗米51%的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交割、委派人员参与埃弗米经营管理等事宜。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协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前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同意上述事项由即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均未实际使用,也未签署任何担保、贷款协议。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及时清理长期闲置担保额度,同意公司解除对上述闲置融资租赁回购担保额度(其中: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平安融资租赁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担保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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