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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关于配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9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1-044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戴瑞克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结项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全部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5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配股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911,706.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6元。截至2018年2月1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911,706.00股,募集资金总额597,945,473.7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6,167,25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1,778,223.6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2月12日汇入公司账户,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8JNA300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8年2月26日,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19年5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戴瑞克与原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因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1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戴瑞克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初始存放 金额2021年7月28日余额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377610100100107775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149,880,000.00--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12751000001757176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165,000,000.00--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609202770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66,898,223.62--
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812161201421019292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2,801,430.84
合 计581,778,223.622,801,430.84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不含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所产生的相关发行费用。

2、截至2021年7月28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01,430.8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3、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戴瑞克,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明园路6号”。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以“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9,100.00万元向戴瑞克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截至 2021年7月28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60920277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账户号:

127510000017571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账户号:

377610100100107775)存入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戴瑞克,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明园路6号”。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以“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9,100.00万元向戴瑞克增资,增资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戴瑞克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2、受国际贸易摩擦及橡胶助剂下游汽车与轮胎行业需求下行趋势的影响,

公司促进剂NS的销售价格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有明显下降,未来市场前景及产品盈利状况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终止了“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促进剂NS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合计7,643.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19年3月1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0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上述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结项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7月28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截止2021年7月28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专户节余资金
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91,000,000.0089,779,448.5698.66%2,801,430.84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规划投入,戴瑞克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不断加强项目的管理,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目前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部分建设尾款和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目前尚未进入结算环节。另外,戴瑞克合理安排募集资金存放,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因此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出现节余。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戴瑞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01,430.84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戴瑞克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建设尾款和质保金将从戴瑞克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戴瑞克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戴瑞克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

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戴瑞克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因此,上述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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