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沈基水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沈基水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沈基水先生、王寿凤女士、章伟女士、张晓健先生、刘海松先生,其中主任委员为沈基水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张晓健先生、后美萍女士、王寿凤女士,其中主任
委员为张晓健先生。
(3)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锐先生、后美萍女士、吕月珍女士,其中主任委员为李锐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锐先生、后美萍女士、范仪琴女士,其中主任委员为李锐先生。
本届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王寿凤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吕月珍女士、张悦女士、韦小五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范仪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