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的通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且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成。本次保荐机构更名不属于更换保荐机构事项。公司与原“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均由更名后的“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