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园美谷: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8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拟向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100%股权、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养嘉”)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前述第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对相关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规模、减轻经营压力,使公司聚焦业务于美丽健康产业,进一步突出公司主业。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同时将回收的资金用于美丽健康产业的投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公司控股股东已作出相关承诺,将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可以进一步解决与控股股东尚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形,原有同业竞争情况亦将得到逐步解决。

5、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确定标的资产受让方为深圳市凯

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将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回避表决。综上,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做出明确判断并记载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中,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特此说明。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