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拟向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本次交易受让方确定为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份发行,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